“从1935年1月至1945年5月,从长征途中到抗战胜利长达10年的艰难岁月里,家父始终在毛主席等几位中央主要领导身边工作,想方设法安排好尽力改善好中央主要领导的日常生活和居住环境,一次长征路上毛主席打摆子低烧不退,十几天时间家父一直紧随毛主席坚持行军……”
7月14日,沈丘县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研室、沈丘县作协22名党员干部,聆听老红军于朝俊的儿子于利汉讲述父亲的红色故事。
于朝俊,沈丘县洪山乡于庄人,生于1904年6月,男,汉族,雇农家庭。1931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跟随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进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
于朝俊1932年6月参加了著名的“南雄、水口战役”,据聂荣臻元帅回忆录中记载“南雄、水口战役”战场上横尸遍野河沟里水都变成了红色,战场景象之惨烈,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所罕见。而于朝俊在刚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初期,就经受了如此惨烈如此悲壮的生与死、血与火的严峻考验,随后又亲历了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这次反围剿则受毛泽东军事思想影响,虽费了很大周折付出了很大代价,但最终取得了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了著名的“四平保卫战”,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的后勤保障工作,他尽职尽责,多次冒着生命危险组织军用物资送往前线,一次运输军用被装从东北到南昌,他第一个报名负责火车押运,当车行到途中,一列火车上的被装突然冒烟起火,他发现后,第一个跳上起火的列车把着火的被装扔下车,在他带领下及时进行了抢救,保护了军备物资和火车运输安全,使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出色完成了后勤保障和运输任务。
在漫长而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爬雪山、过草地、历经千难万苦,为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及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1956年被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同年离职休养在湖北省武汉市卓刀泉一号,1984年9月逝世,享年80岁。
于利汉讲得动情,大家听得认真,被老红军于朝俊的坚定革命意志所感动。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干部,要学习于朝俊他老人家‘一日跟党、终身不渝’的党性观念和革命情怀,铭刻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严格执纪,向党和人民递交一份合格答卷。”该县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研室主任刘俊杰表示。(沈丘县纪委监委 王向灵 刘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