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人风采

改变的只是职责 初心永远不变

2020-08-17 20:59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编者按】一人一推文,叙身边实事;一文一故事,扬纪监风采。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一个个识大体、顾大局,讲规矩、守纪律,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以慎独的自我要求,廉洁奉公,以事事出于公心的情怀,砥砺奋进,书写了属于纪检监察人的美丽华章。

为引领社会正气新风,鼓励大家在工作岗位上争做出彩纪监人,从即日起,本网特开设“纪监人讲纪监故事”专栏,对近年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系列报道,为大家展现一个个用奋斗浇筑青春的勤廉榜样,敬请关注。


张海水,男,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周口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三级主任科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两次,荣获“周口市纪委监委十佳监督标兵”荣誉称号一次。

在担负新使命的征程中,初心不改。“转隶改变的只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初心使命。”张海水无数次这样告诫自己。转隶以来,张海水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

在奋斗进取的道路上,永不止步。两年来,张海水勇挑重担、主动担当作为、冲锋在办案一线。担任核查组组长期间,初核案件12件33人,其中副处级5人、正处级1人。担任审查调查组组长期间,立案审查调查2案10人,其中副处级2人、采取留置措施正处级1人。指导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案件6案6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正科级1人。办理的周口市公安局某分局原负责人周某因犯受贿罪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在攻坚克难的战斗里,敢于亮剑。张海水在担任市直某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核查组组长、审查调查组组长期间,忍着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造成的诸多不适,带领核查组、审查调查组人员加班加点,以办案点为家。从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对五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处罚的小案问题线索初核入手,采取“十查十看”抽丝剥茧的方法,对2013年以来该单位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了起底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同时还发现规划、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通过对上述公职人员不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立案审查调查,为国家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

遇到办案时说情的情况,张海水总是说:“没有办法,党纪国法无情,咱们干的就是得罪人的差事。”在市直某单位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案件查办工作过中,张海水担任审查调查组组长,对市直某单位原主任张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指导沈丘县纪委监委对太康县某单位原主任范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全市该系统腐败问题治理起到了震慑作用。在办理周口市公安局某分局原负责人周某受贿案过程中,因周某家属是周口市纪委监委退休人员,碍于情面,有的办案人员不愿与其接触。张海水带领审查调查组成员对周某进行控制抓捕并安全带至留置场所,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案件后期突破奠定基础。在后期的退赃追赃过程中,经过对其家属进行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使周某家属从当初对抗不配合退赃到主动全额退缴违纪违法资金617.3万元,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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