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哥们儿,你这儿有现金吗?能不能先借我5万,我有急用。
小纪:赵老板这是又有大买卖了吧?一张口就借5万,还这么着急?
小赵:哥们儿,你如果手头有的话就快借给我,我特别急!
小纪:既然是哥们儿,你得说说你借这些钱要干什么吧?
小赵:说了你可得替我保密啊!这不,我前段时间因为工程的事儿,找到县里的一个领导帮了忙。事成之后我给他准备了点儿“心意”,可他说什么都不要,说是“以后再说”。我当时还真没明白这个“以后再说”是怎么回事儿。直到刚才,我接到电话通知,他家有白事儿,我这才恍然大悟。
小纪:啊?!你这哪是去吊唁,分明是去行贿!
小赵:不是!不是!这是礼尚往来!礼尚往来!哥们儿,我的资金都投到工程上了,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现金,你快帮帮我!圈里有好几个老板都接到通知了,人家都去了,如果我不去的话,以后生意不好做啊!等过段时间,我的资金周转开了,立马还你!
小纪:这是“礼尚往来”吗?将来你家办事儿的时候,他会回你这么多“份子钱”吗?况且这“天价”礼金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礼尚往来标准。他之前利用手中的职权帮你接到了工程,如果收了你所谓的“份子钱”就可能涉嫌受贿犯罪。所谓的“礼尚往来”不过是给行贿受贿找借口!党员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本就是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重点,一旦东窗事发,违纪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败露!哥们儿,这件事我劝你还是再考虑考虑。
小纪点评:“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正常的礼尚往来无可非议。但不乏有人巧借婚丧嫁娶事宜,联络人情、攀附关系,甚至出现“天价”礼金。从本质上讲,这种“礼仪”行为早已变质,没有了朴实的人情味儿。如果官商之间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名,大搞权钱交易之实,违反《刑法》规定,涉嫌构成行贿、受贿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