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冯梦龙《古今谭概》记载,宋朝御史台规定:凡御史上事,一百日不言,罢为外官。有王平,拜命垂满百日,而未言事。同僚讶之,或曰:“王端公有待而发,必大事也。”一日闻进札子,众共侦之,乃弹御膳中有发。被后人讥为“弹发御史”。
在其位谋其政,这是对为官者的最基本要求。王平身为御史,本应以“揭丑亮短”为己任,但他却不愿“找茬挑刺”。为敷衍工作,而是煞有介事用一根头发充数交差,寻一个无关痛痒的事情保全“乌纱”。
历史上,王平类的官员大有人在。同是宋朝的王珪,为相十数年,无所建树,只知道“取圣旨”“领圣旨”“已得圣旨”,时称“三旨宰相”。无论是王平“挠痒痒式”的弹劾,还是王珪看似尽心尽力的“上情下达”,究其实质是尺位素餐、出工不出力 “为官不为”的典型代表。
知古鉴今,衡量当下党员干部是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看其是否能有所做有所为。比如,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用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带领群众战胜了自然灾害;“博士县长”柴生芳,“为群众疾苦竖起耳朵”,跑遍了全县323个行政村…… 他们以“干”取得了实绩,以“为”赢得了民心。他们不仅为党员干部立起了标杆,树起了榜样,同时也成为了群众心中的好公仆、好干部。
反观现实,也有少数党员干部位子占着、工资拿着,却不肯谋事、不愿做事,工作上只求过得去、走过场,甘做“撞钟和尚”,得过且过。这样的干部,只能为群众所不齿。
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 所以,干事理当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党员干部如不能“干”字当先,做到想干愿干积极干,无疑是政治态度、政治觉悟、政治站位出现了偏差。
为政不廉是腐败,占着位子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同样是腐败。因此,党员干部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坚决摒弃消极懈怠,不想作为;畏首畏尾,不敢作为;花拳绣腿,不真作为;能力不足,不善作为的种种“为官不为”问题,不当“清闲官”,不做“弹发御史”“三旨宰相”。只有拎着“乌纱帽”肯干事、能干事,尽心尽力为民服务,脚踏实地地“为官有为”,才能把官做淡、把事做精、把人做大,才能无愧于身处的岗位、手中的公权,才能无愧于人民公仆这个光荣的称号。(太康县纪委监委 连韶光 岳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