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陈宏谋:以实心行实事

2020-05-21 15:23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陈宏谋(1696-1771年),字汝咨,号榕门。雍正元年(1723年)考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历任翰林院检讨、云南布政司、湖广总督等职,官至东阁大学士。《清史稿》称其所到之处,念念不忘民生风俗,“劳心焦思,不遑夙夜”,条理分明,政绩卓著,是乾隆年间两个最贤能的封疆大吏之一。

陈宏谋胸有大志,从少年时代起,在父兄和师长的教导下,就立下“救民疾苦”的志向。年轻时即以“必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为世人不能作之事”为座右铭。他常常说“吾生平耻作‘自了汉’”,以只顾自己、不顾大局为耻辱。

守正为心 疾恶不惧

陈宏谋的一生,先后历12省、任21职,因多次弹劾奸佞,受到降职甚至革职处分达6次,但他九死不悔,安之若素。

雍正后期,陈宏谋因为葬亲回乡,了解到当时广西巡抚金鉷虚报开垦,以充政绩。他不惜触犯“官员不得言本乡事”之忌,上奏雍正,雍正命云南总督尹继善亲往查实。不久雍正皇帝去世。陈宏谋唯恐地方官掩盖过失,乾隆元年上第二份奏折称,金鉷“欺公累民,开捐报垦不下二十余万亩,实未垦成一亩”。乾隆命两广总督鄂弥达详细勘实。第二年,陈宏谋又提起该事,乾隆斥责他“不待议覆”“粤人屡陈粤事,恐启乡绅挟持朝议之渐”,下旨将其降职。但不久,鄂弥达等查清了报垦田多不实的真相,于是乾隆将金鉷等人一并处置,并迅速恢复了陈宏谋的官职。从此乾隆对陈宏谋更为信任。

廉不言贫 行俭成廉

陈宏谋特别强调廉洁,认为“廉洁乃居官首重”,推崇谨身节用,“以俭养廉”,做到知足以常乐,行俭以成廉。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三月二十八日,陈宏谋在家书中谈到自己在京任吏部尚书和协办大学士后的生活:“入不敷出,又无来路,不得不事事省减,以俭养廉,今日之谓也。决不肯到处靠穷,向旧属借索,有损晚年志操。”当时官场素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而陈宏谋任各省督抚几十年,同时任京官多年,然而生活仍入不敷出,难以度日,曾一度被迫向亲友借贷。这是人们难以想象的。

《清稗类钞·廉俭类》中记载,陈宏谋为吏部尚书时,手下每天都要报上来一些文书,他都要将其中无字的部分裁掉备用。包括外面报上来的文书,陈宏谋在回复完毕后,空白的纸都是这样处理的,廉俭程度可见一斑。

不尚虚文 勇于任事

陈宏谋为政当官几十年,每到一处,便了解民生风俗、地方利弊,派人画诸州河道,绘图悬挂于室,反复审视,然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详为规划,次第执行。他认为,无论居官或为民,都应不分区域、不避嫌疑,勇于任事,“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利在一时,勿谋也,利在万世者谋之”。他说:“吾辈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计久远,不计目前;尚实事,不尚虚文,方不负朝廷为民设官之义,方不负此生读书济世之意。”乾隆为此多次嘉奖,赞扬他“颇得封疆之体”。

1771年,陈宏谋届耄耋之年,始获帝允荣归。当他行至山东兖州时,不幸病逝于船上,客死他乡,终年76岁。他的一颗不泯之心,只能回归到那清纯无染的梦里河山。陈宏谋用76年的生命书写了功绩种种,留给后人缅怀。(淮阳区纪委监委 赫健茹 王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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