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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廉吏 | 韦丹治水

2020-08-17 18:08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新唐书》中记载了这样一段故事:唐宣宗李忱读《元和实录》时,与宰相们谈论“元和时治民孰第一?”。宰相周犀提到一官员“立有大功,恩泽施及八州百姓。殁四十年,老幼思之不忘。”于是,唐宣宗下诏,让上报这位官员的功绩情况,命工匠将其刻在碑石上铭记。这位官员正是唐朝名吏韦丹。

韦丹(753年—810年),字文明,京兆万年人,为著名书法家颜真卿之外孙。韦丹初以明经及第,选授峡州远安(今属湖北)县令,但却让予其庶兄,之后又举五经高第,入仕,历唐德宗、顺宗、宪宗三朝,任御史中丞、荣州刺史、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等职。韦丹为官公心至上,勤政爱民,因“政事卓然”,深得百姓爱戴。

南昌地处江西两条主要河流赣江和抚河交汇之处,河道纵横。唐朝时期,每逢江河涨水,南昌城就会遭水淹,百姓苦不堪言,故民间有了“倒了鱼尾闸,淹掉佛头塔”之说。

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正月,韦丹任洪州(今江西南昌)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总揽江西政务。到任后,韦丹组织民众将南昌城由低洼处迁建到高地,并对城区进行大规模整修建设,疏通地下涵道,为城内排涝去污;在南昌附近开南塘斗门,用来调节江水;组织民工在赣江险段筑长堤十二里,以阻止赣江洪水泛滥,世人称为“韦公堤”;在抚河支流东岸设置渡口,由官府建造大型渡船,免费为两岸百姓摆渡,百姓感其恩德,将此渡口称为“武阳渡”。

韦丹不仅解决了河流沿岸的洪涝隐患,还组织开挖陂塘589处,可蓄水灌田12000余顷,保证了农田的灌溉水源问题。韦丹离任第二年,赣江发洪水,“江水平堤”,百姓泣而思曰:“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

韦丹在江西主政期间,以身作则,“计口受俸,委余于官”;整治吏治,“罢八州冗食者,收其财”,将节余费用全部充公;劝导、督促百姓建造瓦房,改善民居,总计新建瓦屋一万三千七百幢,两层以上楼房四千七百幢,“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韦丹在南昌城内设立南北市,发展商业贸易,使南昌成为江南一大都市。

韦丹任江南西道观察使短短三年,却以超凡的政治能力和手段,彻底改变了南昌的面貌、风气和民生。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韦丹病逝。他一生以民生为己任,正直清廉,去世时,“家无剩财”。韩愈曾这样评价韦丹,“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杜牧更是称赞道:“武阳所至,为人父母。于洪之功,洞无前古。”(沈丘县纪委监委 魏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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