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这一成语出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黜免》“殷中军(殷浩)被废,在信安,终日恒书空作字。扬州吏民寻义逐之,窃视,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殷浩,字渊源,陈郡长平(今河南西华)人,东晋时期大臣、清谈家。早年见识高远,度量清明,富有美名,酷爱《老子》《易经》,善于清谈。隐居十年,不曾出仕。接受会稽王司马昱征召,拜建武将军、扬州刺史。永和八年(349年)授中军将军,奉命北伐,出兵攻打许昌和洛阳,兵败而归,受到大司马桓温弹劾,坐罪废为庶人,被流放到信安(今浙江衢县)。他被流放后,从不抱怨,但常用手指在空中写写画画,有人发现他对空写的是“咄咄怪事”几个字。
“咄咄怪事”这个成语原本用来形容不合常理、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现在多用来形容对奇怪的、难以理解的事情的惊讶和不满。在当下社会,这个成语所描述的现象特别是在党员干部中依然存在,不时让我们感到震惊和困惑。
在现实社会中,咄咄怪事屡见不鲜。例如,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周口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尽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令五申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然而肆意践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当然,还有一些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明知党纪国法不可违,还飞蛾扑火般贪污受贿、中饱私囊、骄奢淫逸、纸醉金迷,大搞以权谋私、以权谋色、以权谋权勾当,成了令人憎恨的“蝇贪巨腐”,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如此等等,都是令人感到惊讶和不解的事情,这些咄咄怪事现象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从这些咄咄怪事中,我们可以得到深刻的启示和教育意义。它提醒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反思社会不良现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进步向纵深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波逐流,不盲目跟风;积极履职尽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重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坚定而忠诚地履职尽责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和谐稳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信念、履职尽责,廉洁奉公、敢于斗争,以铁纪监督破除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种种咄咄怪事,为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贡献纪检监察力量。(西华县纪委监委 陶宗海 杜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