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清官的境界

2019-06-14 08:45 来源: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人生成功的“三种境界”,实为说明人生唯有经历理想确立、追求和实现的三个阶段,方为成功。虽是对三首宋词的断章取义,却也引人遐想,故百余年来深受后世学词之人喜爱。

成功的人生有三种境界,做官也分境界。

几千年来,中国的百姓有着浓厚的青天情结。他们对清官的祈盼,代表着对政治清廉、法纪严明的向往,代表着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盼。

历史上的清官廉吏数不胜数,自《史记》始,史书中均有《循吏传》。“小以立身,大以匡世”,“廉”在宣传教化、移风易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清廉是为官者的立身之本、处事之基。

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明神宗时曾任监察御史的薛瑄在其著作《从政录》(《从政名言》)中将清官分为三个境界:“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通达天理,爱民惜物,自觉不乱取乱受的,是上品之廉;洁身自好,谨守本分,认为随便地收受有辱名节的,为中品之廉;畏惧法律,为保官禄而不敢取的,廉得有些勉强,又次了一个品级。为官之人,因思想境界不同,故有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之别。

《从政录》是为官心得,亦是爱民之道:

“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为政以爱人为本。

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

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所谓王道者,真实爱民如子,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上以是施之,则民爱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

亲民、爱民之言,不一而足。薛瑄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官至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内阁,隆庆六年(1571年)从祀孔庙。薛瑄为官,执法如山,刚直不阿,严于律己,勤政爱民,清白立世,廉为世范,高风亮节永传后世,薛瑄之廉自是上品之廉。

一个世纪后,文学家黄汝亨为“扬清风,惩败绩,使夷跖分途,治乱征象泾渭画然,为世劝戒”,遂对宋人费枢的《廉吏传》进行增辑和续编,并于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请一代巨儒焦竑为之作序,与《廉吏传》共传世。于是,关于清官的等次便有了上、中、下三等:“谓廉而弘道匡世、补民益主者者,上之;能识者,次之;束身,又次之。”将“有用于天下国家”的列为上品;言行恭正而不苟求利禄,行仁爱而不私惠于亲人,能识大体者,为中品;意气凛然地宣扬廉洁,箪食瓢饮地刻意表现节俭者,又次之。能将“有用于天下国家”之廉视为上品,则比薛瑄的境界更高一个层次。

反腐倡廉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治国先治吏,只有吏治清明才能风清气正,河清海晏。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廉洁奉公是为官从政首要的品德。廉,清也。什么样的官员才能称为清官呢?清官的标准是什么呢?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封建社会儒家知识分子永恒的追求,“清慎勤”则是为官的最低准则。然而,在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中,历朝历代的的官员能做到“清慎勤”已属难得,堪为清官廉吏的典范。

清正在德,以德正其身;廉洁在志,以廉明其志;勤能补拙,俭以养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清官,是品德高尚的,是勤政爱民的,是躬行节俭的,更是清廉、清正、清明的,能给百姓带来福祉,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才是清官的最高境界。(商水县纪委监委 曾照伦 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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