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以明月之“清” 守纪律之“正”

2026-10-12 16:39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宋代李朴笔下的中秋皓月,澄澈无瑕,映照天地清明。月之明,在于不染纤尘;水之清,在于不纳浊流。为官从政亦然,当如中秋之月,澄澈自守、清正为本。

以月为镜,铸牢廉心之基。中秋佳节,是万家团圆的温馨时刻,也是检验作风建设的“大考场”。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宴请聚会增多,看似寻常的往来,可能成为“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看似普通的应酬,可能成为突破纪律红线的突破口。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越是佳节临近,越需绷紧纪律之弦,把“廉”字刻在心上、落在行上,在团圆时刻守纪律、在喜庆之时讲规矩。

以月为鉴,守住廉行之矩。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党员干部的“清”与“正”,贵在持之以恒、始终如一。面对节日诱惑,必须划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案例看,有的干部在节日节点多次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借过节之名行权力寻租之实,最终由小节失守滑向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明月不染的定力,坚决拒绝节日腐败,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以月为灯,强化廉治之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纠治节日“四风”,既需要党员干部自律,更需要监督他律。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作为节前“必修课”,通过专题党课、案例警示、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月到中秋分外明,清风正气满乾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中秋为镜,明“清”的底色、守“正”的本心,以清廉之姿、务实之行欢庆双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交上一份廉洁、文明、温暖的节日答卷。(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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