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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纪说“纪”】党员干部发现配偶、子女挂名领取薪酬的,应当立即纠正。

2022-02-28 10:30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第19期:党员干部发现配偶、子女挂名领取薪酬的,应当立即纠正。

小纪:小赵,听说你找到工作了?

小赵:是啊!我现在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

小纪:最近经济不景气,我弟弟投了很多份简历都没结果。快介绍介绍你找工作的经验吧?

小赵:我之前也投了很多份简历,都是石沉大海,不过这份工作找的倒是容易,当时投简历的时候,我只是想着试一试,恰巧这家公司的老板去过我们家,她知道我爸是抓城建工作的领导,也认识我,看到我的简历就通知我去上班了。

小纪:你这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工作忙吗?待遇怎么样?

小赵:公司给我安排了个后勤的岗位,上班两三个月了也没什么具体任务。待遇一般吧,我们公司后勤岗每个月都是三千元左右。

小纪:看来你们部门的工作很轻松啊?

小赵:我们部门的事儿还挺杂的,其他同事都挺忙的。可我们老板给我们部门主任安排了,说不要给我工作压力。老板还跟我说,如果我想继续学习深造的话,可以安心在家学习。我都没怎么去上过班,工资直接打卡上了。

小纪:(沉默片刻)这事儿你爸知道吗?

小赵:一个月前我跟他说了,他也没说什么。

小纪:你快去把工作辞了吧,最好把领的工资也退了。你现在领着工资不干活儿,你爸知道了也没有制止,已经是违纪行为了。被发现的话,你爸是要受处分的。

小赵:我以为工作是我自己找的,跟我爸没关系呢。谢谢你的提醒。

小纪点评:群众对领导干部,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观其一人之行,而且观其一家之行。案例中,父亲对子女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的行为知情但未予纠正,是典型的默许、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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