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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纪说“纪”】党员干部能不能烧香拜佛?

2021-12-03 11:25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第9期:党员干部能不能烧香拜佛?

杨处长:小纪,我和家人去普陀山了,给你带个小纪念品。

小  纪:你去普陀山了,去那儿旅游的人一定很多吧!

杨处长:对,因为赶上假期,人特别多,大多都是去烧香拜佛的。

小  纪:我前几年也去过一次,见过那种参拜特别虔诚的人,走一步三拜九叩的。

杨处长:嗯,听说无论是求健康、求平安,还是求姻缘、求发财的,去那儿烧香拜佛都很灵的。

小  纪:都二十一世纪了,依然有人愿意相信神佛。

杨处长:可不是嘛,每个月初一、十五很多人都会去烧个香拜个佛。这几年我也一直烧香拜佛,遇事喜欢算个卦,每天戴着“护身符”,工作、生活也都特别顺利,所以,我还有个想法,准备在家里建一个“风水屋”呢!

小  纪:老百姓这样做可以理解,党员干部千万不能这样做。党员干部是唯物主义者,共产主义信仰与封建迷信是水火不容的,放弃理论武装,丧失正确信仰,助长迷信之风,容易堕入迷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小纪点评:封建迷信活动与《党章》的规定背道而驰,共产党人要坚持科学无神论,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唯物主义立场,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杜绝不信马列信鬼神现象。

同时,一些民族或地方的群众性节日活动和传统婚丧仪式,虽然含有迷信色彩,但实质上已经成为民族或地方民俗、习俗的一部分,因此不宜把党员干部参加此类活动作为参加迷信活动来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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