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案制定得不够严密,‘六必知’还不够细致。”“心理疏导有些刻意化,谈话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被谈话对象情绪波动……”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对县级纪委监委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时,现场指出存在问题。
“走读式”谈话措施在办案过程中使用普遍,且每个县(市、区)基本都有谈话场所,量大面宽,易产生安全风险。一直以来,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安全作为办案的生命线,放在办案工作首位,通过“三强化”,守牢“走读式”谈话安全线,连续两年实现“双安全”和“双零”目标。
强化安全意识。及时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采取领导班子带头学、召开会议集中学、部室探讨交流学等形式,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召开监督执纪执法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绷紧办案安全弦,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编制《“走读式”谈话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习题》,组织办案人员进行知识测试,补强安全办案知识,确保真学真会,切实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强化风险管控。严格执行《规则》《规定》《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压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谁接触、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流程管控,筑牢审查调查安全网。梳理“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隐患43条,制定《“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注意事项》,使一线办案人员了解“安全红线”,避免“误踩雷区”。
强化监督管理。通过采取实地查看、调取案件卷宗、查阅台账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方式,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谈话人员依规依纪履职、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走读式”安全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迅速整改。今年以来,已对县(市、区)“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抽查12次,下发执纪执法审查调查通报1份,有效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底线和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将问题消于萌芽,止于毫末,确保万无一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