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探索建立双月集中评查机制,抓实以评促查、促改、促管全链条,持续提升集中整治案件办理质效。
全覆盖评查,让问题无处遁形。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市县联动评查体系,县纪委监委对自办案件、乡镇案件先行自评自查,市纪委监委双月集中评查,对集中整治案件逐轮过筛、逐案体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紧盯基本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处理不恰当畸轻畸重等7类突出问题,并将涉案财物未返还群众问题纳入重点管控,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4年11月至今,累计评查9轮次、评查案件4889件。
全过程管控,推动整改见底清零。每轮评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实行“四反馈”机制,同步将问题反馈至牵头统筹的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包联班子成员及被评查单位,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对严重质量问题案件实行“一案件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严把验收标准,做到整改不彻底不销号、问题不清零不收兵。截至目前,已印发评查通报8期,点名通报案件78件,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全方位提升,以评促建强本领。该市纪委监委选派7名业务骨干赴10个县级纪委监委开展宣讲,召开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会、业务指导会等13场次,面对面破解办案难点堵点。开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全市2000余人次通过现场或视频连线观摩学习,以精品示范带动办案质效提升。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规范免予处分、不予处分及撤案程序的工作提示,制定医保、“校园餐”等领域类案定性量纪指导意见6项,推动建立健全移送审理案件自查自评、审理同步评查等制度,不断夯实案件质量基础。
“案件质量是衡量集中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尺。”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双月集中评查机制,注重案件质量评查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冯星星 王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