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川汇区纪委 关于对华耀城街道办事处范光磊等4人 违反会风会纪的督查通报
会风会纪是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直接反映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和自律意识。为严明纪律,现对华耀城街道办事处范光磊等4人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在3月10日川汇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华耀城街道办事处单红艳、范光磊等2人安排他人“替会”。在3月11日四届川汇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暨重点工作专项治理动员会上,区人社局徐慧、区检察院杨乐等2人在会场玩手机。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华耀城街道办事处给予单红艳、范光磊等2人提醒谈话,区人社局给予徐慧诫勉谈话,区检察院给予杨乐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全区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按照“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遵守会议纪律的自觉性,以会风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省、市、区均对严明会风会纪提出了明确要求。区直各单位要从讲政治、懂规矩的高度,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改进会风会纪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提升执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地的重要抓手,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在会前向办会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向大会报到处上交假条。三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提前进入会场并按规定签到,不得迟到。进入会场后要到规定位置就坐,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要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不得在会场内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