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中共郸城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9-10 08:48 来源: 郸城县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郸城县东风乡前赵小学校长朱领锋、会计王洪军违规发放教师福利、违规吃喝等问题。2020年1月,郸城县东风乡前赵小学校长朱领锋以春节福利名义用公款违规给13名教师每人发放1壶酩馏酒,每壶酩馏酒价值100元,合计1300元。2020年9月,朱领锋安排本校会计王洪军在单位财务予以报销。此外朱领锋用公款招待社会人员、兄弟学校老师及红白喜事支出2670元。2021年6月,朱领锋受到记过处分。2021年7月,王洪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加压用力,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要增强政治定力,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恒心和韧劲抓住关键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要锤炼政治担当,敢于斗争,敢于刀刃向内,持续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斗争;要强化政治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作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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