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中共郸城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5-20 08:46 来源: 郸城县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郸城县汲水乡供销社副主任、驻汲水乡陈刘庄行政村第一支部书记左金亮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21年2月2日,郸城县汲水乡供销社副主任、驻汲水乡陈刘庄行政村第一支部书记左金亮母亲三周年祭日,左金亮在工作日没有向汲水乡党委政府领导请假、没有向汲水乡纪委报备待客申请。并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汲水乡左集行政村左集自然村聚众待客40桌,收取礼金共计15000元人民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左金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加压用力,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要增强政治定力,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恒心和韧劲抓住关键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要锤炼政治担当,敢于斗争,敢于刀刃向内,持续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斗争;要强化政治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作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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