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6月纪检监察机关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
一、接收信访举报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1件次,同比(下同)下降 84.21%。其中检举控告类21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100%,下降78.35%。
二、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22件,增长12.69%。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计392件次,下降0.25%。其中,谈话函询6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1.53%,下降14.29%;初步核实216件次,占55.1%,增长13.68%;暂存1件次,占 0.26%,增长 0%;了结87件次,占22.19%,下降 27.5%;拟立案82件次,占20.92%,增长7.89%。给予组织措施124人。
三、立案审查调查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113 件,增长 14.14%。结案 106件,增长19.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增长9.52%。经立案审查调查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只给予组织措施的 16人,增长300%。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增长100%。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0人,厅局级干部0人(含中管干部0人),县处级干部0人,乡科级干部 16 人,一般干部5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1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反政治纪律的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0%:违反组织纪律的18人,占13.04%;违反廉洁纪律的33人,占23.91%;违反群众纪律的12人,占8.7%;违反工作纪律的54人,占39.13%;违反生活纪律的1人,占0.72%;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5人,占18.12%。
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7人次下降12.59%。其中,第一种形态203人次,下降22.22%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8.5%;第二种形态107人次,增长10.31% ,占30.8% ;第三种形态15人次 ,下降31.82%,占4.3%;第四种形态22人次,增长 29.41%,占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