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扶沟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养老领域专项巡察。9月2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反馈问题(1):动态管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12月10日召开特困人员排查推进会,经过排查,确保符合政策人员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巡察以来共新增特困人员93人。对已经享受的特困人员进行再次核实,截至12月共死亡取消83人,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各乡镇(街道)全部都建立了台账,根据本人意愿,动态调整特困人员供养形式。6月份对全县特困人员签订了照料护理协议,确保其“安全有人关注、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确保服务对象认定精准、资金拨付精准,进一步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反馈问题(2):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整理现有特困人员档案,所有特困人员全部实行一人一档一协议,随时精准掌握特困人员家庭收入情况、人员变动和享受待遇情况,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助于精准掌握特困人员家庭状况,确保救助政策的精准实施。
反馈问题(3):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不精准。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扶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扶沟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巡访工作制度》,通过定期巡访,对生活自理能力实行动态管理,12月份共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36.75万元,其中全失能照料护理186人、发放护理费11.16万元,半失能照料护理347人,发放护理费10.41万元,全自理照料护理2024人,发放护理费15.18万元,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督促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参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制度对照护人员日常工作按时进行检查督促。
反馈问题(4):涉嫌违规报销乡镇慰问费用。
整改情况:对江村镇敬老院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制定印发了《扶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机构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敬老院财务报销入账制度,定期对敬老院的账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5):涉嫌违规报销招待费用。
整改情况:1309元现已退还。2024年10月给予包屯镇敬老院长刘某某予以辞退。督促敬老院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敬老院支出资金由民政所长签字入账,严格审核费用支出凭证。
反馈问题(6):涉嫌挤占救助供养资金。
整改情况:柴岗敬老院虚购服装、鞋造册入敬老院仓库,由被供养院民使用。对柴岗乡敬老院长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崔桥镇敬老院违规报销费用587元,由县纪委监委并案处理,给予崔桥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某某开除党籍处理。严格落实救助供养资金使用与报销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采购物资需提供特困人员详细名单、尺码信息等一系列凭证,审批通过方可报销入账。
反馈问题(7):涉嫌虚报冒领死亡人员供养金。
整改情况:大新镇敬老院发放的“零花钱”280元已全额退还至扶沟县大新镇财政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对大新镇敬老院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严密的财务审核和监管制度,加强对敬老院财务的管理,落实财务制度,强化培训和监督,对敬老院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反馈问题(8):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及护理费涉嫌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整改情况:江村镇敬老院院长郭某某、李某某夫妇违规发放的工资差额12680元已退还中共扶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违纪款暂存专用户,2024年10月对原敬老院院长卢某某作出警告处分并辞退;练寺镇敬老院套取工资11562元,对练寺镇敬老院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下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护理费发放流程和制度,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反馈问题(9):涉嫌违规报销工作人员医药费。
整改情况:违规报销医药费1160元已退还曹里乡敬老院账户。县纪委监委给予曹里乡民政所所长高某某和敬老院院长秦某某警告处分。
反馈问题(10):涉嫌违规报销通讯费。
整改情况:由县纪委监委并案处理,对崔桥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某某给予开除党籍。下一步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费用支出凭证。
反馈问题(11):账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对2020 - 2023年各敬老院账务进行全面梳理;对汴岗镇敬老院账册错误,已对“2月30日”记录按实际业务日期修正,对汴岗敬老院长李某某诫勉谈话。制定印发了《扶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机构资金管理的通知》,将供养费、护理费、运转费、工作人员工资等分别建账。目前已完成所有敬老院账务分类,确保费用清晰可查。
反馈问题(12):变通票据。
整改情况:崔桥镇敬老院入账票据已整改更换入账,对崔桥镇敬老院会计路某某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加强财务票据审核管理和监督,确保所有费用支出都有规范凭证。明确敬老院支出资金由民政所长签字入账,严格审核费用支出凭证。
反馈问题(13):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包屯镇敬老院院长予以辞退;对柴岗乡敬老院长孙某某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下一步,严格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费用支出都有明确的凭证和审批流程。
(二)县民政局党组养老领域其他问题
反馈问题(1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10月25日、11月8日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领域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养老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行专题研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全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反馈问题(15):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1月20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积极制定我县实施意见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床位供给,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进一步增强全县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反馈问题(16):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5月11日召开迎接市人大养老服务调研暨养老服务联席工作会议,积极推动制定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扶政办〔2024〕13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协调推进作用。
反馈问题(17):制订政策不严谨。
整改情况:12月2日制定下发了《扶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政策要求,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标准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
反馈问题(18):履行业务指导职责缺位。
整改情况:大新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师某某予以辞退;依据劳动法对60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制定印发《扶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严格考勤工作制度;已经入职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护理需求。
反馈问题(19):督促落实力度不够,未定期开展供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建立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机制,完善养老机构日巡逻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护理人员安全职责;固城乡敬老院消防喷淋系统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投入使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演练,加强各乡镇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员线上线下培训,留存好培训记录;民政局每月督导各乡镇敬老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核查在院老人供养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标整改。
反馈问题(20):监督指导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对2024年173名新增特困人员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特困人员认定情况,共抽查认定53人,确保了特困人员认定精准,确保救助政策精准实施。二是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反馈问题(21):敬老院院长年龄偏大。
整改情况:现已清退全县60岁以上敬老院院长,重新聘用符合年龄要求的工作人员,对护理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避免出现大龄工作人员。
反馈问题(22):护理人员男女比例不均衡。
整改情况:动态调整男女护理人员比例。目前乡镇敬老院护工126人,男性89人,女性37人。江村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4名。
反馈问题(23):激励关爱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重阳节对全县各乡镇敬老院进行慰问,发放米面油等慰问物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活动。10月11日河南柒菜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志愿者到城郊乡、固城乡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组织唱戏演出活动,满足老人的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三)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问题(24):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严格按照要求,明确会议主题,把握会议内涵。10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当前分管工作或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认真撰写好个人检视剖析发言材料。
反馈问题(25):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到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3次,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反馈问题(26):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以红头文件形式形成正式通知下发到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11月6日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
2.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问题(27):问题整改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份省民政厅对下达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80万元收回,并调整用于2025年基层社区养老提升项目资金,该资金指标使用已完成前期手续。二是韭园镇政府民政所长刘某某违规报销乡镇慰问费用1800元、车辆加油费600元的问题,县纪委监委2023年9月27日对韭园镇政府民政所长刘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写出深刻检查。
反馈问题(28):以情况说明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福利院院长李某某免职处理。二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定期进行排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6221656;邮政信箱: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吉祥中路28号,扶沟县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61300;电子邮箱:fgmzjbgs@163.com。
中共扶沟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