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扶沟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1-20 11:38 来源: 扶沟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6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扶沟县司法局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扶沟县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收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局班子成员带领分管股室,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共梳理出3个方面45个问题,结合我局实际,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所、中心、处)、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及成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司法局党组反馈3个方面45项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3项,持续推进2项,完成率95%;巡察移交局党组的问题线索1件,并对移交线索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局党组责令其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在县司法行政会议上通报;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1件,经县纪委调查,于2023年10月7日扶纪〔2023〕149号文,县纪委研究决定予以了结。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已制定科学系统学习计划,并采取观看宣传片、一把手领学、中层干部领学、年轻公务员领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学习活动8次;二是坚持每周二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并按时完成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是通过开展学习测试,验收司法行政干警学习成果,督促检查了学习成效。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政法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学习计划,同时为深入学习制作了学习视频;二是局党组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订和完善学习计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研究,同时利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及“四风”等常识内容的学习,并进行了测试,合格率达到100%。

2.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照单全收,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补短板。如对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提前谋划,全面部署,严格制定规章制度,按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活动,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4)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未见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未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台账,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未见对一把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写有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二是建立解民忧暖民心工作台账,办理民生实事、群众诉求及办实事活动台账,整理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台账的录入和保存;三是8月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5)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8月召开了局机关党组会,会议研究向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提议部署我县“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的相关工作、迎接省、市“八五”普法中期普法评估工作。以《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的通知》为基本标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开展了普法中期考核评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二是制定《2023年度扶沟县法治建设考评细则》,年终严格按照细则开展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6)普法宣传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推进全面普法宣传工作。印发《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自编自演普法文艺作品、设立宣传栏等多种普法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金秋第一堂法治课”“世界气象日”等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八五”普法进校园》《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书籍和解答咨询。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87场次;二是将2023年度研究理论中心组学法、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法治建设等需提请县级层面召开的工作会议汇总报送上级部门,将如期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工作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理论知识测试和模拟执法比武活动。同时持续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云上扶沟、“扶沟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截止9月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已发表29期。

(8)社区矫正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加大下乡督导抽查点验次数,严查脱管漏管,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建立工作台账、整改台账20余本,落实登记制度,建立告知书台账,按顺序登记文号,做到工作台账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23年以来社区矫正中心共进行个别谈话126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训诫14人次、警告7人次;三是2023年8月,社区矫正中心下乡督导抽查点验8次,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除提前请假的外,集中点验2小时内全部到齐,重点强调纪律问题;四是严格按照《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审批跨市县活动及外出请假,并召开《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培训会2次,严格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完善崔桥司法所矫正对象薄亚南请假外出跟踪管理记录,对跨市县活动、外出请假审批流程再部署、再安排;五是利用豫矫通APP研判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重点监管外出期间生物验证情况、活动范围及活动轨迹,通过电话联系沟通矫正对象外出情况,通过微信共享位置,防止脱管漏管;六是2023年8月以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培训3次,社区矫正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会1次,社区矫正档案评审会1次,各所互查互评,现场指出问题,立即整改,开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办法》培训会1次,明确奖惩,激发工作动力。

(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的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利用每周二政治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8月份已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乡村振兴的班子会议;二是巡察整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驻村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查看驻村工作日志;三是已根据驻村实际情况制定瓦岗村、朱岗村乡村振兴规划,同时驻村队员严格按照规划对所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不予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记账,避免违规问题发生。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对意识形态工作复杂性、严峻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定期研判形势,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风险提醒人制度,确定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学军为风险提醒人,固定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定期上报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四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司法局微信群、“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筑牢坚实的舆论宣传阵地。

(11)2022年5位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无述意识形态内容,焦某、张某述职述廉述报告3年无述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目标考核工作中;二是加强思想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在以后每年的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强调突出意识形态内容,并由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把关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全部进行整改。

5.“放管服”落实不到位。

(12)群众办事大厅、单位“折返跑”,未实现“一站式办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于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用房紧张,无法满足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室,在局机关二楼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存放室;二是由政数局牵头成立了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调解室,矛盾纠纷在调解室进行调解;三是凡是涉及行政服务的业务全部进驻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

(13)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司法局院内,无人民调解员、无公证处工作人员,群众咨询后,又分派到大厅服务窗口、公证处办理,只起引导作用,群众办事不方便,营商司法环境不够优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局行政服务窗口,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公证处、律师司法鉴定管理股指派人员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

1.办文办会形式主义突出。

(14)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党组会、班子会记录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少琪按要求分别记录,内容详细、字体工整、不留空白页,召开的会议已按照公文记录格式规范记录;二是履行好第一责任的监督责任,每半年对党组会、班子会分别进行督导检查。

(15)行文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行文,坚决杜绝文号使用发生混乱现象,安排办公室人员吴亚蕾为专职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存档;二是机关公文签批管理起草下发的各类文件从文号、格式、内容,至少3人把关,由股室负责人为审稿人,分管领导为审核人,主要领导为同意签发人。

2.内控管理机制不到位。

(16)工作纪律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下发了扶沟县司法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对7月、8月请销假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是规范了外出去向登记表,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情况更加规范,外出去向更加明确;三是责令崔桥司法所王某、大新司法所王某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司法行政全体会上通报。

(17)制度版面常年不更新。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更新版面上关于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二是制度版面由局办公室主任陈立华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通过班子成员统计各分管股室版面需要更新的内容,及时作出更改完善;三是每次有班子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变动及时更新版面。

3.司法为民意识落实不够。

(18)司法鉴定有机构未开展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对接原司法鉴定机构所在的扶沟县人民医院沟通协调申报事宜,扶沟县人民医院提供了专门场地和检验设备,推荐5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学专业人员拟任司法鉴定人。2023年3月,已向周口市司法局提交了申报材料,但因鉴定资质人员及申请鉴定项目不达标,未能通过审批。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敦促其积极参加培训,提升业务资质达标能力,争取早日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19)公证处未按标准收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收费不合理的案件全面进行了整改,退回不合理收费778元,补缴应收款300元,补充减免手续一份,实现了公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二是通过加强对公证人员的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向社会公布公证法律服务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减免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服务宗旨;三是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分别给予当事人曹凤霞、徐鑫启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县司法行政会议上通报;四是严格要求公证处和公证员认真遵守《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证法律服务收费的政策,坚决杜绝不按照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

(20)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者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者日常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律所和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限期整改,作为律所和法律服务者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二是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律所主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内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统一受案收费》等六项内部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案件报备、集体讨论、跟踪指导、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对“重大、疑难、群体性”三类案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求律所受案后及时报备,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四是加大投诉惩戒力度,严格按照司法部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管理办法》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管理,对违反司法行政部门监管规定者,及遭当事人投诉者,将不予年审或给予考核评定“不称职”等次。

(21)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人民调解员招聘优先条件,及时发放调解员工资;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专职调解员培训方案,对司法局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人民调解的方法、技巧》、《人民调解卷宗整理及系统录入》、《民法典相关法律解释》等内容,不仅让专职调解员系统学习了必备的专业法律知识,而且还掌握了一些调解技能和方法,对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强力保障;三是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管理,严格审核工作日志、工作台账,严禁应付造假,对内容记录不实、服务内容及处理结果雷同、应付造假、无工作图片印证、无服务对象签名、无村委司法所印章意见等不符合标准的工作日志一律退回,不予登记,不发放工作补贴;四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邀请资深律师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为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五是下发了《全面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对村(居)法律顾问郭宝昌、李世慧进行谈话提醒,对不适宜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人员及时解聘更换。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解聘更换10人。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2)违规发放差旅补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票据报销环节,从严执行财务票据经办、证明、审核、审批步骤,在各项经费的报销和发放手续中规范操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不予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记账,避免违规问题发生;二是谭某已于2021年4月30日扶纪〔2021〕56号文,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杜某、王某、吕某2023年10月7日扶纪〔2023〕149号文,违规报差旅费问题情况不属实,经县纪委研究决定予以了结;三是督促单位财务人员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水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2次,增强了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责任和风险意识。

5.财务管理不规范。

(23)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学习《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实行对口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二是负责接待的人员填写派餐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

(24)公车运行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司法局8月对《河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司法局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登记,外出用车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

(25)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2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已全部整改到位,规范报销手续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对于无发放人员名单及无明细清单的现象不予报销。

(26)财政专项资金未上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证处长期挂账资金已上缴财政;二是由分管财务副职定期对账户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统计。

(27)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固定资产统计工作组,由分管计财装备工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少琪为组长,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明确固定资产登记范围,计财装备股负责统一制作详细(各股室)的固定资产台账,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统一上报相关部门。

6.项目资金管理不完善。

(28)项目工程未签施工合同。

整改措施及成效:所有项目工程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形成会议记录,签订施工合同后再实施。按照河南省司法厅星级司法所创建实施方案,对扶沟县曹里司法所、大李庄司法所扩建项目进行招标,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李玉中、张少琪、陈明亮、聂新建和牛永发五人组成评审小组,经评审小组最终评议决定采用昌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建设施工方,与其签订了规范性施工合同。

(29)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询价或竞争谈判,签订规范化合同,所有项目要求依照签订项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实施。按照河南省司法厅星级司法所创建实施方案,在对扶沟县曹里司法所、大李庄司法所扩建项目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程序与施工方签订了规范性施工合同。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1.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30)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每半年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安排部署,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增强规矩意识、敬畏意识。

(31)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党组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制定班子成员权责清单,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增强规矩意识、敬畏意识,压实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二是开展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党组负责人开展《善待我的单位》意识形态思政课;三是党组负责人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存档;四是严格要求述职述廉报告严禁使用模板形式的报告,鼓励领导干部用自己的语言述职,真实反映工作进展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的把关,严禁内容照抄照搬,并对焦某、张某进行谈话提醒,杜绝出现雷同现象。

(3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研究,主要负责人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由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2.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33)党员管理松散。

整改措施及成效:6月12日,中共扶沟县司法局党总支换届加强了支部班子建设,原机关第一支部党支部书记娄吉成因工作变动调动,党组积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批复后,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学军任职;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表率意识的教育活动;8月,开展教育观摩活动一次,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一次,知识竞赛一次,党总支组织各支部到扶沟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观摩活动,组织各支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34)党员发展滞后。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每周周二政治学习,培养优秀年轻干部职工使命担当,2020年至今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备案17人,均已上报上级党组织。

(35)党费收交打折扣。

整改措施及成效: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召开党员会议,学习党章,明确党员义务;已严格按照收缴标准足额收缴党费,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6)“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活动的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二是按照班子分工已建立党组成员分管支部,列席支部重大会议,组织、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固定党日等工作,每个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归档。

(3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司法局8月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派驻第二纪检组人员到会指导,做到会前谈心,直面问题,深刻自省,补齐短板,真正做到真批实批,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4.组织人事制度落实不严格。

(38)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用人导向,开党组会,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行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39)执行干部轮岗交流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干部轮岗交流已执行。严格按照扶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由局三名班子成员分别兼任超过年限的所的负责人职务;采取廉政谈话、加强上下级交流、观看宣传片、集中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对工作人员加强和开展廉政风险教育。

(40)司法队伍建设不优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向县委编办申请基层司法所空编补员的请示,招录新的公务员;二是对现有政府购岗的4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合理调配,分别补充到年龄结构老龄化的股室及司法所,充实力量,优化司法队伍建设。

(41)超职数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取消行政服务大厅股室及股级职数,已按照扶编[2023]19号文件成立了法援中心,严格按文件执行;二是扶沟县司法局超编现象已经形成事实,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都是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退伍军人安置等正规渠道进入单位的,按照机构编制文件精神,超编单位不再进人,已经形成事实的等待自然消化。

5.“两个责任”落实有短板

(42)以案促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7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二是7月25日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和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三是8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实地观摩并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不予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记账,避免违规问题发生。通过以上活动,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案例增强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廉政意识,真正起到警示效果。

(43)监督执纪宽松软。

整改措施及成效: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机关及各乡镇所开展工作纪律、工作日饮酒等12次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作用。

(44)“三重一大”监督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司法局开展巡察整改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班子会、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动员会、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班子会和基层星级司法所扩建招标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45)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及成效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严把整改材料审核关,针对巡察所发现的问题,找出病灶、对症下药、认真整改;二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严格按照收缴标准足额收缴党费,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三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加大下乡督导抽查点验次数,严查脱管漏管,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建立工作台账、整改台账20余本,落实登记制度,建立告知书台账,按顺序登记文号,做到工作台账规范、细致,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避免社区矫正问题多的现象发生;四是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司法行政队伍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对整改事项实行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通报约谈,维护整改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正在扎实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狠抓整改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6221356;邮政信箱:河南省扶沟县新区大程路东段南侧,邮政编码461300;电子邮箱:sifaju6221356@163.com。

 

 

中共扶沟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 扶沟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扶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扶沟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