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监督故事丨无中生有的修路款

2024-04-30 15:35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自以为开张工程发票就能糊弄过去,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经过批评教育,我认识到了错误,我愿意接受处理。”日前,面对唐河县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的回访,上屯镇杨岗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懊悔地说。

此案的查处源于唐河县委巡察移交的杨岗村以修路名义套取资金的问题线索。经过分析研判,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兵分两路,深入杨岗村对问题线索展开核查,一组找村党支部书记李某了解情况,另一组开展群众走访和实地勘察。

核查组刚接触李某时,他坚称村里所有收支费用都有合规票据,按镇里要求逐级审签,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我们修的这条道路是上边拨的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根本不可能走村里的账。你们出示的发票不是我提供的,我也不知情。”另一核查组与实际施工方张某沟通时,得到的答案与李某所说的明显不符。

核查组再次找到李某谈话,一连抛出了几个问题:“你们账上列支的这笔款项修的是哪条路?修了多少米?施工方是谁?”

李某一直含糊其辞,以时间太久、记不清楚为由推诿搪塞。

“这两张票是修村部门前那条路的凭证,施工方是张某,当时在村里下的账,后面附有施工清单和相关票据。”在核查组的不断追问下,李某答道。

“不对吧!你再看看这些发票,修的是你们村哪条路?”核查组出示了从县财政局调取的修路发票、相关资料以及给张某的转账凭证。面对核查组工作人员的质疑,李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在大量的铁证面前,李某支支吾吾,最终道出了实情:“村里支出现在管得太严,很多费用无法解决,我就让村会计以修路的名义开些发票弄俩钱,解决一些无法下账的支出。这些钱主要用在了聘用干部工资发放和招待费上,这个你可以问我们的会计,真没想到你们查得这么细……”

经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杨岗村会计杨某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先后套取资金3万余元,用于村委招待费及其他事项支出。最终,李某、杨某受到党纪处分。(黄鹤 魏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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