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共鹿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05-10 15:12 来源: 鹿邑县纪委监委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鹿邑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鹿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鹿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深刻阐述工作实践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体会,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国生同志结合河南实际,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良好开局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曲孝丽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从7个方面回顾全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五个必须”经验体会,从8个方面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在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刘继标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王国生书记讲话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了安排部署,从“八个坚定不移”对全市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吴刚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谋划安排了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上午,县委书记李刚同志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鹿邑作了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忠诚履职,紧紧围绕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紧紧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履行“两个维护”得到新增强。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思考和落实工作,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围绕夺取“双胜利”做实监督保障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尽锐出战,精准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餐饮酒,失职、渎职,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39起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35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7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聚焦“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企业纾困发展,共开展监督检查37次,通报批评9人,调离服务窗口岗位3人,约谈10人,诫勉谈话6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免职、调离执法队伍1人。扎实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共收回各类存量资金3.3亿元。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发现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占用耕地建房问题7处,面积1.9亩,已全部拆除整改,市纪委监委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县予以通报表扬。扎实开展“6·30专项行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切实压实责任,提升站位,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共接收省纪委交办的“6·30”问题线索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29个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群众幸福感获得新提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坚持把“小网格、大走访、全覆盖”工作法作为决胜年行动的重要载体,全县230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有扶贫任务的24个乡镇428个行政村848户2563人进行遍访督查,在脱贫攻坚“最前线”开展监督检查,共走访8638人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组织处理32人;处置扶贫领域案件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4人,实现了“监督到户、覆盖到人”无死角、全覆盖。大力推进重点村居集中整治。进一步突出“整”的态势和“治”的长效,持续推动重点村居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共对12个重点村居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村“三委”班子6个,打击村恶势力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收缴违纪资金34.52万元,帮助收回村集体资产74.62万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深挖彻查见底、打防同步推进、长效长治建功”为目标,共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等三类案件10起,处理1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坚持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信访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妥善处理初信初访举报,推进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84件,同比下降19.8%。

(三)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得到新凸显。按照2020年巡察工作安排,一是开展村(社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1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进行巡察,严查工作不实、优亲厚友以及危房改造、城乡低保等惠农政策执行中弄虚作假、截留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总数1273个,立行立改330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其中向县纪委移交97件,向县委组织部移交5件,有效打通了巡察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成立1个专项督查组,对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的畜牧局等9个单位和第七轮巡察的科技局等11个单位开展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逐条逐项落实。共发现问题138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5份。三是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县委共对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医院等18个县直单位、张店镇等6个乡镇(127个村)党组织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发现“三个聚焦”方面的问题2706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63份,移交问题线索173件,实现了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四)巩固拓展作风治理成效,党风政风向好取得新进展。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决策部署,协助县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受到市纪委监委通报表扬,并在全市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严格落实《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澄清保护党员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担当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打击诬告陷害行为4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1人,为25名同志澄清正名。

(五)坚决保持“严”的态势,“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新突破。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常势,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审查办案不断线、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45件,立案审查2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3人。运用“四种形态”5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5人次;第二种形态320人次;第三种形态58人次;第四种形态16人次。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精准处置巡视移交线索。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整改责任和担当精神,共认领1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0条,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对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共收到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15件,除去64件重复件共分办问题线索251件。截至2020年底,已办结2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组织处理8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5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注重标本兼治,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协助县委认真履行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在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监督问责、制度建设上形成闭环,一体推进。严格落实《鹿邑县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鹿邑县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全年共制作《以案促改跟踪报道》电视专题15期,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66份、提醒书210份、反馈意见书48份,建立健全制度117个,治标成果逐步转化为治本成效。(六)大力夯实廉政教育,崇廉拒腐防变展现新成果。持续提升廉政宣传教育实效。县委书记坚持亲自上廉政党课,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分别在本单位本系统上廉政党课,营造廉政宣传教育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及时转载发布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与安排,营造“上下联动一盘棋、齐心协力防疫情”的浓厚氛围,共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36期 80条,制作的长图《N个场景说防护 |公共交通工具如何做好疫情防护篇》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选用。同时,运用宣讲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促使扶贫一线干部从这些身边“活教材”中深刻汲取教训,全县受教育人数3500余人次。充分运用融媒体宣传阵地。2020年度,清风鹿邑微信公众平台共发放信息71期236条,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级媒体发稿7篇,河南日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周口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市级以上媒体发稿87篇,及时宣传报道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亮点。(七)强化规范建设引领,干部自身素质实现新提升。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从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机关管理、队伍建设5个方面,持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质量。机关建设更加规范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巩固拓展制度建设全覆盖成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注重把规范化建设工作与机关政治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先后制定完善了《中共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鹿邑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30余条规章制度,机关运行更加有序高效。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聚焦精准执纪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学的氛围,强化对执纪工作规则和执法工作规定的学习,坚持打造周二集中学习平台,开办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研讨班6期,知识测试30场次,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了综合素质演讲,并组织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人员三次到省纪委宣教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培训,切实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围绕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认真做好“6-45”问题整改落实,共制定整改措施3438条,已完成整改3430条,整改完成率达到99.8%,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自我监督不断强化。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保障特约监察员高效履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线索1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8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在我县仍然存在,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落差温差,部分“一把手”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弱项;腐败存量不小,增量仍在发生,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有执法、审批权的干部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禁而不绝;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未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不平衡,对政治监督内涵理解认识不深,监督能力不强;有的派驻机构监督“ 探头”不亮,定位不准乱作为、能力不强不作为、标准不高不善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本领不强,自我监督约束不强,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指导原则是: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多做“治未病”的基础性工作,在“早”和“小”上下功夫;坚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着力保障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完善第一重要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成果转化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和要求,围绕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等,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督查问责机制,从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树立大抓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服务中衙门作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玻璃门”问题、变着花样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职能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简单一刀切,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做到企业项目延伸到哪里,服务保障就拓展到哪里,作风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并开展以案促改,以铁的纪律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严肃换届纪律。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督促指导、监督检查、问责追责一体推进工作机制,打造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的换届责任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尽责、负责。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对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诬告陷害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保障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二)持续营造严的氛围,着力完善“三不”一体推进。坚持零容忍严惩腐败,强化“不敢”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司法掮客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供销系统、工程建设、招投标、医保资金、基层财政资金等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严守安全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守牢“双零”“双安全”目标。突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织密“不能”的笼子。深化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织密监督网络,不断扎紧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笼子,使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让制度管用见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营造“不想”的氛围。通过选树基层一线的勤廉典型,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通过发掘典型案例,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常态化、多样化做实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巩固提升以案促改成果,一体推动“三不”同向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廉洁务实的新风正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时、关键处、关键人、关键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三公经费”检查制度化、“飞行式”检查经常化、日常检查常态化,定期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查处纠治、源头治理的工作闭环。注重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力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毫不松懈精准纠治“四风”。综合运用督办、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作用,重点检查发文、开会、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各种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突出整治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加大纠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力度,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破除“官本位”思想。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特权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监督。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盲目决策造成资金浪费、贪污挪用等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卫生、社保、集体资产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司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惩腐打伞常态化开展,健全完善“五・四”工作法,深化推进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工作模式,实现常态长效。持续深化重点村居集中整治。保持恒心和定力,按照“十步工作法”要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治、建”一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问题深入整治,对突出个性问题重点整治,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城乡结合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2019年、2020年已经完成集中整治的重点村居开展“回头看”,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突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检举控告中的突出问题。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推动基层规范受理、办理检举控告,让检举举报平台成为群众信任、敢说真话的地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分级受理工作机制,迅速受理、及时移送,高效办理、解决到位。继续实行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完善信访室与监督检查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规范检查督办工作,压实首办责任,切实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隐患消除在基层。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提升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有序推进县级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水平,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在巡察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强化整改意识,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持续“四反馈一通报”,完善做好“立行立改专项检查、巡察整改方案审核、书记点评问题重点督查、整改情况报告评估、集中督查、‘回头看’整改”六部曲,坚持巡察反馈、移交和整改公开等机制,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县委重大工作安排,研究提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建议。

(六)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着力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释放治理效能。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一体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落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织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统筹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力量,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方式,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发放、集体资产管理等村级事务的监督检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注重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信息化政务监督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督”,推动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结果,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共享,推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更加协同。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七)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促进改革与发展高效联动、深度融合。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各环节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工作,落实派驻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办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补齐派驻机构改革短板弱项。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完善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副书记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监督检查室对口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建立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完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措施使用程序,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乡镇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机构设置,规范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分片联系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区建设,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指导管理。启动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按照省纪委监委总体方案要求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报告专项工作。

(八)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三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做表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铸魂”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政治忠诚、纪法严明、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绩效考评,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纪委监委班子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在全系统选树先进典型,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三化”水平。深化全员培训,持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研讨班,强化实战练兵,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多岗位历练,统筹推进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巡察干部轮岗交流,积极开展系统内外交流,让干部“多站几班岗”“多轮几个哨”。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一严到底。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建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家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持续抓好系统内以案促改。做好省纪委监委内部监督调研“后半篇文章”,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长治长效。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定期收集外部意见建议或反映的情况问题。加大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发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不用扬鞭自奋蹄,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鹿邑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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