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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鹿邑县纪委监察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11-06 15:47 来源: 鹿邑县纪委监委

目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纪委监察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0 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 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 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2020 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改革后,县纪委监委机关共有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机关党委、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五执纪监督室、第六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核定县纪委监委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66名(含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人员84人,离退休人员20人。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县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5、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驶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7、承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鹿邑县纪委监委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0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本预算公开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纪委监委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3103.2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3103.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8.15万元,增加48.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留置案件增加,使得办案费用增加,新购置办案办公装备增加,乡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支出,乡镇来访接待场所、谈话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所需场所的改建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收入合计310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3.2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支出合计31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55万元,占34.7%;项目支出2027.70万元,占65.3%。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10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类)支出2687.08万元,占86.58%;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类)支出202.95万元,占6.54%;死亡抚恤(类)支出3.41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05万元,占4.71%;住房保障(类)支出63.76万元,占2.06%。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3.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865.15万元,增长53.9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留置案件增加,使得办案费用增加,新购置办案办公装备增加,乡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支出,乡镇来访接待场所、谈话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所需场所的改建支出增加等。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支出310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个人所得税、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4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项目经费18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房屋建筑物构造、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土地补偿、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075.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935.51万元,占87%;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3万元,占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万元,占1%。基本支出合计比2019年增加526.4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留置案件增加,使得办案费用增加,新购置办案办公装备增加,乡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支出,乡镇来访接待场所、谈话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所需场所的改建支出增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7.3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3万元,减少1.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查调查、车辆下乡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比2019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上升0%。

(三)公务接待费9.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导、兄弟县市之间的学习交流、案件互查等,比2019年减少0.3万元,较上年减少3.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49.1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18 年增加13.68万元,较上年上升2.49%,主要原因是2019纪检经费全部列支到专项经费及及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办公用房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 年期末,纪委监委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7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纪委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鹿邑县纪委监委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 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 鹿邑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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