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巡察动态-整改】中共赵村乡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0-11-11 21:40 来源: 鹿邑县纪委监委

周口市委第一巡察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4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26日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乡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脱贫攻坚作风不实、廉政风险管控不力、“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村霸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很强的改进工作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赵村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鲍卫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逯新奎同志和乡党委副书记张建国同志任副组长,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张建国同志兼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反馈会议召开以来,我乡共召开党委会议、党政班子会、全体干部会议共10余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严格责任落实。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赵村乡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要求不回避、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力。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党政会议混开套开问题突出,2017年召开党政会议63次,混开套开56次。“三重一大”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对到户增收、奖补和光伏发电项目,低保、危房改造等无党委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1)乡党委、政府立即进行了整改,规范了议事规则,整改以来,我乡共召开党委会7次,召开了党政班子会30次,杜绝了会议混开套开问题。

(2)乡党委进一步规范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印发了《赵村乡党委议事规则》,规范了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不同的会议分别专本记录,确保会议记录不混乱,工作痕迹完全保留。整改以来,我乡召开党委会研究了重要干部任免、低保复审复核、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大额资金使用、巡察整改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了贯彻执行。

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不实。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未按要求落实,14个村支部负责人对“三会一课”内容不熟悉;党的专题教育不深入,民主生活会质量较低。主要领导“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内容雷同,阶段总结中出现其它乡镇负责人名字,2017、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部分班子成员内容均雷同,有抄袭行为。

整改情况:(1)赵村乡分别召开了2次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培训会,通过基层党建逐村观摩查看了各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各行政村党支部均按照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委书记鲍卫同志在7月1日为基层党员上了专题党课。完善并下发了《赵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8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习10次,其中整改以来集中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对2017、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内容雷同的班子成员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党课讲稿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发言提纲撰写完成后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杜绝内容雷同问题再次发生。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初步定于9月中旬召开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目前各班子成员已做好会前准备阶段,即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3.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全乡软弱瘫痪、班子不健全的支部有6个;两委班子党员1名的有2个、党员2名的有2个,班子人数不足3人的有1个;104名两委班子党员中60岁以上的47人,占45%,老龄化严重,老中青梯次未建立。

整改情况:通过村“两委”换届,配齐配强了32个村“两委”班子,各村“两委”班子成员4—7人,其中每个村党支部成员均为3人,村委成员为3—5人。通过换届选举,共产生村“两委”成员159人,其中30岁以下10人,31—40岁22人,41—50岁29人,51—65岁72人,65岁以上26人。实现了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与效能,建立了老中青梯次,使村级领导班子更加富有朝气和活力。

4.执行组织纪律不严。不按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突出,乡直4个支部党小组无会议记录、无研究发展党员情况记录。2016年大任行政村,4名预备党员3名党员主要入党材料除加盖党委公章外,内容基本空白。党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三年少交党费1.6万元。对外借出人员把关不严,借调随意,乡编制70人,借出16人,占比23%,无序借调人员已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

整改情况:(1)经查,乡党群党支部和政府党支部以乡党委会代替了党支部会,乡卫生支部和粮经支部以班子会代替了党支部会,乡党委对以上4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批评,要求立即纠正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相关会议发展党员。

(2)乡组织部门对大任行政村党支部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大任党支部已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员发展相关会议,对内容不完善部分进行了充实。同时,对全乡其他党支部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进行逐个排查,对入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预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改。

(3)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乡党委为每个党支部下发了党员发展流程图,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关、预备党员转正关,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支部相关会议,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乡党委已组织人员,在2018年7月份对各党支部进行了党员发展及党建知识培训,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

(4)对2015年至2017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认真核查,党费按照工资底数细化到支部、明晰到党员个人。对欠缴党费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足额补交。完善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每年一核定、每月一收缴。目前,2015—2017年所欠党费16327元已全额补缴,2018年上半年党费已足额收缴完成17053元,并上交鹿邑县委组织部,下半年党费按月收缴,进展顺利。

(5)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人员借调问题专题会议,同时召开了全体借调人员会议,要求借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交接完工作,按时返回本单位工作。目前,赵村乡16名借调人员中,出具正规借调(跟班学习)手续的有4人(栾鹏飞、张中、刘伟、金祖记);返乡上班的有6人(孙光振、陈广军、刘国强、刘双林、张崇春、梁艳);组建县规划局时调出1人(李万丰,工资手续和人事关系仍在赵村乡);至今未返乡上班的有5人(刘杰、郝保军、李青、李敏、李昶林),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已停发其工资。

5.政治站位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委无宗教问题研究记录,信教群众无序发展,宗教信仰与党争夺阵地趋势明显,全乡现有教堂13个,教堂数量居全县乡镇之首,现有传道员42名,受洗教徒879名,慕道友26名,信教人数与农村党员基本相当。

整改情况:(1)乡党委立即进行了整改,整改以来,赵村乡召开了宗教管理专题会3次,同时开展了宗教规范管理专项行动。一是对基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档立薄。召开了乡村干部和宗教协理员会议,根据村干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在不入户、不进教堂的情况下对信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二是对教堂开展经常性检查。每个信教人员填写《赵村乡宗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附照片一张,每次常规检查逐人对照,凡发现登记表上没有的人员立即追究教会负责人的责任。三是组织教会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加强宣传。在行政村人员密集区及各宗教场所书写了依法规范宗教宣传标语150余幅,营造了社会舆论氛围。五是根据上级宗教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四规范一治理一打击,对于赵村乡辖区内12个教堂、人员进行压减,目前,已压减掉6个教堂分别是李集、前杨、杜庄、大张、胡庄、大桑;保留李关、杨庙、郭楼、谭楼、薛楼、顾庄6个教堂。有教职人员21人,受洗教徒302人。信教群众过热过快发展、与党争阵地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委报告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整改以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3次,改变意识形态工作同其他中心工作一同研究的情况,并做好了会议记录。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7月27日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闫广军作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8月22日请县委党校副校长韩华周作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坚持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5次。

(二)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力度递减,三年来未发现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记录。对纪委工作关注不够,支持不力,监督执纪宽松软,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到位,处理震慑不够,致使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不强,2015年以来,村支部书记12人次和4名乡科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个别党员干部在巡察期间顶风违纪,在乡政府所在地基本农田建房,不收手、不收敛。有的村支书三年来年年被处分,本次巡察又多次发现其严重违纪违法线索。权力运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频发多发,侵占国有、集体资产和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屡禁不绝。2013年以来,乡政府和个别部门干部部分职工亲属及30个行政村的三委班子成员、配偶、父母及子女计146人违规领取低保或危改资金,2017年仍在领取的还有72人。乡政府、赵村中学和前丁铺等多个行政村国有、集体资产不同程度地存在被变相变卖侵占、廉价出租、资产收益流失、坐收坐支等问题,既损害群众的利益,又严重影响党的形象。

整改情况:(1)因党委会、党政班子会混开套开,导致无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记录,自整改以来,乡党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以后将长期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并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同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各司其职,群众全面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听取了纪委工作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提供工作保障。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加大了对乡纪委的工作支持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整改以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3次,其中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3)对个别党员干部在巡察期间顶风违纪在乡政府所在地基本农田建房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赵村乡赵西行政村南头村刘栋栋,占地200平方米建房,乡国土资源所于2017年11月进行了立案查处,在2018年4月份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拆除,责令其完善土地手续和建房手续,未完善手续之前坚决不动一砖一瓦。刘栋栋父亲赵村乡文化站长刘国印,作为党员干部,没有约束好自己的儿子刘栋栋,非法在耕地建房。经乡纪委研究,报请乡党委研究同意,给予刘国印党内警告处分。

(4)对有的村支书三年来年年被处分进行了调查,经查为赵西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谷学志,县纪委已于2017年12月对其开除党籍,对谷学志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乡纪委将其列为典型案例,用于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反面教材。

(5)赵村乡成立了以纪委书记刘子中为组长的调查组,对国有、集体资产不同程度流失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乡政府于1998年在政府大院西侧建成临街楼一栋,当时与租户签订了30年出租合同,每间租金15000元/年,其中6户在2016年续约17年,同时租用门面房对应二楼1间住房,每户2间合计一次性收取租金6万元。在12月底前,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之规定,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合同,完成整改。

(6)经查,1997年实行普九教育时,赵村中学因建操场、餐厅,租用了赵西行政村10户群众9亩土地,每亩每年租金为1200斤小麦。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乡政府经费紧张,无法按时支付村民土地租金。2011年10月,时任校长代存宪将中心校大门两侧一楼闲置的11间办公室改造为门面房租赁给邬四龙(租期11年,2012年元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付清20万元,实际使用了12间和楼梯处半间),用于支付村民的土地租金。要求赵村乡中心校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上报财政部门按程序规范与邬四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手续,对邬四龙多占1间半房屋租金18000元进行追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7)经查,赵村乡丁铺、宝南、徐庄、大张等行政村,将集体土地租给了村民,租金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但未下账,违反了财经纪律,由乡纪委介入调查,并在12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整改。赵村乡针对类似事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正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项行动,核清全乡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数量,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预计2018年9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资产登记,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产核实,2019年2月底前完成资产公示,2019年3月底前完成资产确认,2019年5月底前完成资产上报,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各项工作,汇总、上报清产核资数据,全面总结清产核资工作。

(8)乡政府联合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察委对上述146人进行了入户核查,经调查核实,2013年至2017年,146人中有23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018年未享受低保),10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目前,县纪委监察委和乡党委已给予18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追缴了低保违纪资金101784元,追缴危改违纪资金89750元。同时,赵村乡党委、政府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立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赵村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将低保全部推倒重来,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实行户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精准兜底”,进一步规范低保资金发放及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由行政村进行自查申报,然后乡民政所、乡纪委逐村逐户进行了复核验收,目前复核工作已经全部结束。通过专项治理,赵村乡享受低保户口数由2078户2559人调整为1280户1843人。

2.监督责任落实乏力。一是纪委“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仍分管其它工作,聚焦主业不够。2015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违纪事件23件,其中乡纪委自办只有3件,对城建、土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失察。二是执纪不严,不敢较真碰硬,以案促改乏力。2017年5月某支部书记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年11月该支书再次违纪,党委研究量纪倒置,仅给其党内警告处分。三是纪委对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不力。巡察期间,救灾救济款仍未实行“一折通”发放,致使村干部代领现象突出,2016年救灾款某行政村有9人代领,还有一个行政村44人无签字手续被领取。“四化三查”“四议两公开”重形式轻实效,行政村均无危房改造、计生奖扶、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公示,低保公示存在选择性公示现象,个别行政村公示不及时。有的村支书其妻子、女儿、两个孙子均享有低保,公示时用其它村民名字顶替。四是监委形同虚设,村级监督流于形式。监委成员工资未落实,监督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个别行政村存在父子同在村三委任职现象。

整改情况:(1)持续深化“三转”,对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不再承担与纪委业务无关的工作,确保了专职。乡纪委聚焦主业,强化乡中心工作和城建、土管、扶贫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问责,今年以来,乡纪委自办案件8起,结案8起。

(2)经核查,前杨行政村支部书记薛邦庆2017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年11月其再次违纪,乡纪委业务不精导致量纪倒置,仅给其党内警告处分。乡党委和乡纪委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整改,经研究,给予前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薛邦庆处分期延期一年处理。同时,扎实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以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赵西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谷学志、前张行政村原负责人薛西敏、前杨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可敬为典型,积极主动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乡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认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深入彻底进行整改。通过以案促改,切实达到了警示教育效果,使广大党员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乡纪委还开展了《准则》《条例》等专题学习。

(3)乡纪委、民政所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对救灾救济款代领或无签字手续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2016年邱营行政村救灾款9人代领,刘楼行政村44人无签字手续,工作组入户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救灾救济款已经发放到位,但因当时民政所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一折通”制度。乡党委、政府进行了积极整改,要求在以后救灾救济款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实行“一折通”发放。

(4)乡纪委联合县纪委监察委,对“有的村支书近亲属享有低保,用他人名字顶替公示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伙刘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宗太亲属违规享受低保,并用他人姓名公示,目前,刘宗太将违规获取的低保金全额退回,县纪委监察委对其进行了立案审查,因涉及其他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乡纪委对全乡行政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落实,要求行政村危房改造、计生奖扶、集体“三资”管理、低保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公示,由乡纪委、国土资源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所、计生办、财政所、民政所对公示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不公示或选择性公示、替代性公示的,由乡纪委进行问责。

(6)针对监委成员工资待遇问题,乡党委与县委组织部门进行了沟通汇报,县委组织部明确,待上级出台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有关文件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村监委会人员工资待遇。

(7)赵村乡于2018年6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出了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老同志、老干部、老党员等担任村监委成员,杜绝了父子同在村三委任职现象。

(三)脱贫攻坚作风不实,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掌握信息不准确。个别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掌握不准,存在熬时间、应付检查思想,解决实际困难少,帮扶措施单一,满足于一般的节日慰问,过分依赖政策兜底,多为低保、危改、救济资金。赵西村某户贫困户,今年新建价值30余万元门面房一幢,至今未脱贫,精准识别不精准。巡察期间检查4个扶贫村发现有个别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不在岗现象。

整改情况:(1)加大了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整改以来,已召开脱贫攻坚各类培训会10余次,学习工作方法、服务意识及上级脱贫攻坚新精神新政策等。

(2)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将《鹿邑县脱贫攻坚政策明白卡》发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村干部和全乡每一户农户手中,对扶贫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加深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3)开展多样化帮扶。整改以来,我乡开展了“六改一增”,投资162000元,为54户贫困户改厕、改门、改电、改窗、改厨、改路、增加简单生活用具。对2户不通电贫困户免费通电,为全体贫困户接通了有线电视,投资16330元为71户贫困户购置了电水泵,其他还为贫困户购买了电视机等,避免了帮扶措施单一问题。

(4)组织乡扶贫办人员和赵西村干部到赵西村贫困户艾志富进行了实地核查,经调查,艾志富本人残疾,与妻子育有一女,其新建的门面房为其妻子与前夫的两个儿子凑钱建起来的,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要求,不存在识别不精准问题。工作组对其现在经济收入情况算了明细账,其生活现状符合脱贫条件,计划年底脱贫。同时,乡扶贫办对贫困户识别进行了再复查,暂未发现识别不精准问题。

(5)赵村乡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驻村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严格落实驻村五天四夜制。乡纪委和扶贫办加大了对驻村干部的督查力度,对驻村干部驻村、入户、帮扶措施落实和档卡填写等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在全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予以追责。整改以来,未发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不在岗现象。

2.变相套取增收到户项目。个别乡村干部和种植合作社,利用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因素,暗箱操作,制作虚假项目资料,虚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套取到户增收项目资金。

整改情况:(1)乡纪委联合县纪委监察委进行了调查,经查2015年10月谷学志申请到学治专业合作社户增收项目中50户贫困户,只有5户符合贫困标准,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相关责任人将由县纪委监察委给予了相应党政纪处理。鉴于该到户增收项目已经实施投入使用,赵村乡政府取消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45户农户资格,更换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并要求合作社严格按照到户增收相关规定与贫困户分红,乡纪委和扶贫办将进行随时抽查。

(2)赵村乡开展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对徐庄、前杨到户增收项目和2016年奖励资金道路项目资料进行了逐个核查,并对全乡贫困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户核查,认真梳理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经检查没发现违规问题。下一步,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的文件精神。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拨付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责任划分。

(四)廉政风险管控不力,重点岗位问题突出问题

1.危房改造存在权力寻租。2015年以来,危房改造统建项目无合同、无承建标准,统建自建标准不一、相差悬殊问题突出,涉嫌利益输送。2016年统建户均补助22918元,自建户均补助4557元。2015、2016年,统建超规定补助87户计58.3万元;自建未按标准足额补助52户计10.86万元;非低保户按低保户危房改造32户计款20多万元。2017年有的行政村个别统修按统建补助,超出规定标准。

整改情况:(1)经查,2015—2016年两年,赵村乡政府按照《2015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及《鹿邑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标准要求具体落实,C级危房维修,补助5000元以下(含5000元);D级危房重建,特殊困难户补助15000—25000元,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补助7500—15000元,其他困难户补助5000—10000元。2015年,拨付危改资金时,个别低保户家庭特殊困难,危改资金我们按照特殊困难户(可补助15000—25000元)给予发放,未超规定补助。2016年11月份左右,县政府在党校召开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时明确指出,由县财政出资对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新建户给予每户追加5000元资金。我们在当年拨付危改资金时,考虑到统建施工方的先期大量资金垫付和后续资金的到位情况,我们采取了优先拨付统建户资金、待县追加资金到位后再全额拨付一般自建户的方式进行拨付,但到2016年底,县里承诺拨付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户每户的5000元追加资金未能落实到位,导致我乡个别危改户未能全额享受危改资金。

(2)胡山行政村危改户刘纯军2017年申报危改时按维修申报,但在施工时两间房屋坍塌严重无法维修,便改为新建(统建),但乡危改办汇总表上未更改未新建,县住建局系统内已更改为新建,所以按统建补助,未超出规定标准。

(3)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政策吃的不透问题,我们进行了整改,在2018年危房改在工作中,认真摸底,严把危房改造资格审核关,落实乡、村包保责任制,管理区长、包村干部走村入户细致摸底调查,排查各类危房现状,并拍照、登记造册。经乡国土资源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所和县住建局严格审核后及时公开公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把政策落实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杜绝了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2018年赵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存量47户,目前已完成危房改造完成43户,3户正在建设施工中,1户未动工,确保今年九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

2.两违整治不力,存在以罚代管。2014、2015年,有的行政村先后以村民联建的名义违法开发农贸市场,引发不安定因素;巡察走访发现,干群对两违整治以罚代管、利益输送问题反映强烈,2016年全乡违法占地立案16起,其中12起立案时间与违建发生时间至少晚3个月,11起申请强制执行与违建发生时间相差6个月以上;2017年违建57处立案14处,立案率仅为24.5%。

整改情况:(1)赵村乡党委、政府责成乡国土资源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所进行了调查,经查,2014年,赵西行政村村民以联建的名义违法开发农贸市场,行政村出面,当时土管所长李永华监管不力,导致农贸市场的形成。张永义、罗明英等人通过信访反映:在2014年初,经本村村民刘玉柱介绍认识了江西省的刘长云,并与刘长云达成联建协议3份,共补偿其五间门面房和两套住房。2016年6月份找不到刘长云了,刘玉柱抢占了两间门面房和一套住房,要求调查处理,维护其分配房屋的合法权益。乡土管所进行了调查处理:1.信访人张永义、罗明英等人应向鹿邑县人民法院起诉。2.继续做好信访人张永义、罗明英等人的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3.截止目前,老农贸市场土地性质已调整为建设用地。

2015年11月份和2017年1月份,赵西村刘成杰未经批准占用赵村乡赵西行政村西头村耕地14250平方米(21.375亩),用于建农贸市场,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5年12月16日和2017年1月13日进行了立案查处,强拆阻力大,一直未成功拆除,刘成杰现已向县工商局申请注册鹿邑县新杏花营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对赵村乡赵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目前,违建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该宗地已经全部挂牌出让,9.99亩已摘牌,11.385亩用地手续正在逐步完善。违建责任人刘成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2)所述12起违法占地位于赵村乡薛庄行政村,2016年5月,通过日常巡查发现上述12起已动工,赵村乡国土资源所随即对其进行拆除,7月份又发现其偷建,赵村乡国土资源所将其再次拆除,8月份其又偷建,巡查发现时已建1层,对其拆除遇到了强大阻力,于是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立案时间与违建发生时间晚了3个月。因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法院结合,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手续,但从而导致其中11起申请强制执行与违建发生时间相差6个月。县纪委监察委已对相关责任人(时任国土所长谢孟初)立案调查,并给予其开除党籍、调离国土队伍的处分。

(3)针对2017年违建57处立案14处问题,赵村乡党委、政府责成乡国土资源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所进行了逐户核实,上述57处中,实际立案19处,建设用地老房翻新23处,林业用地老房翻新7处和耕地老房翻新4处(此11处违法占地均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利用我乡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实现占补平衡),赵西农贸市场1处,反馈不实1处,已拆除2处。

(4)赵村乡召开了两违治理工作推进会,成立了乡两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以上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完善了日常巡查制度,增强了乡国土资源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所人员队伍及办公配备,配备了宣传车辆,工作人员由4人增加到18人,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分为8组,每组分包4个村,实行“两违”巡查全覆盖。加大了对“两违”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页、宣传车在田间地头巡回宣传等方式正面宣传引导,提高了群众对“两违”治理政策的知晓率。

(5)加大了拆违力度,杜绝以罚代管,今年以来,乡国土资源所通过巡查新发现违建9起,拆除9起,未收取任何罚款。

(五)“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部分行政村综治工作站、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警务工作站有名无实,作用不能正常发挥。违反廉洁纪律,2015年乡政府用公款支付个人手机费用;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虚列开支、白条大额开支等问题;违反规定,挪用救灾款作临时救济及节日慰问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1)赵村乡完善了村级工作站、服务站等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整改。同时召开了行政村干部会议,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便民、惠民。

(2)对公款支付个人手机费用问题进行了自查,已追缴违规报销的个人手机费2900元。对虚列开支问题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34500元轮胎发票或美信轮胎超市发票,由相关经办人作出了情况说明,经查,用于车辆维修、更换配件及工时费等,并不仅为轮胎。对白条大额开支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为2014年赵村乡敬老院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由赵村乡政府与施工方刘礼宁签订了施工合同,县民政局2014年5月拨付赵村乡敬老院专项维修资金10万元,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于2014年6月21日支付给施工方。赵村乡民政所出具了情况说明,另保存有转账凭证及施工方刘礼宁所写收到条。出现以上问题,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审核把关不到位造成的,赵村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财务管理,坚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白条等不合规、不合理票据入账。

(3)经查,乡民政所救灾救济概念模糊,将救灾款用作临时救济及节日慰问,违反了救灾款物“专款专用”的规定,根据救灾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委给予民政所长张雪峰和时任分管领导人大主席王新勤党政纪处分。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救灾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六)巡察发现的村霸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整改情况:巡察发现的村霸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经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核查,一是刘贵亮寻衅滋事、非法侵宅及收取摊位保护费不构成案件,二是轩文献等人涉黑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同时,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开展了赵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赵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鲍卫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逯新奎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郭勋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确保及时发现村霸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并依法严厉打击。在赵村乡各行政村书写墙体标语200余幅,悬挂宣传条幅300余幅,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扫黑除恶知识读本3000余本,出动宣传车2辆,设置举报箱33个,公开了举报电话,目前已排查上报问题线索20条,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下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乡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有力措施,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乡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中共赵村乡委员会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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