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的实施方案

2020-03-15 15:29 来源: 沈丘县纪委监委

为深入了解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抓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活动,以家访形式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搭起家庭与机关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及个人品行方面的情况,努力发现好干部、识别好干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困难;向家属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家属关注并参与监督,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廉内助”,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二、家访的人员范围

家访活动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应访尽访、严格保密的原则,县纪委领导对所分管部室(中心)负责人进行家访;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乡镇纪委书记、县派驻纪检组长对所管辖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组织部、机关党委、干部监督室根据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

三、家访的内容

(一)家访主要是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宣传中央、省、市委有关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

(二)了解干部家庭生活,了解邻里关系和社交关系是否廉洁文明和健康向善,力所能及地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三)听取干部家属对纪委监委的工作意见建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满意度。

(四)通过走访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学习、生活方式,宣传干部家庭好的家风、家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家访了解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家访的原则和要求

(一)家访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全面覆盖、人人受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都将接受至少一次家访。

(二)进行家访活动要利用休息时间,不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的负担。

(三)用心交流,反对浅尝辄止,与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拉家常”,真诚交流,了解其家庭、家教和家风情况以及身体状况、家庭关系、生活情况等,认真倾听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把好“廉洁关”

(四)提倡解决问题,反对敷衍了事。对家属思想上有什么困惑、生活上存在哪些困难,要认真倾听,对了解到的各类意见和问题,不拖延,不逃避,做出承诺、限期解决,抓好落实。

(五)家访工作实行登记备案制,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家访人员要认真填写“家访记录”,将家访对象、家访人数、收集问题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成档案。

(六)家访活动结束后,由县纪委干部监督室集中梳理相关问题和诉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微杜渐,筑牢第一道防线,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沈丘县纪委监委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沈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沈丘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