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巡察动态—整改】中共沈丘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5-20 16:32 来源: 沈丘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第五分组对我县进行了集中巡视。12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我县通报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皇甫立新任组长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国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殷晓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明照任副组长具体抓;各位常委、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也层层建立整改领导小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制订整改方案。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3个方面的共性问题细化为8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6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将整改任务分解到21家责任单位,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整改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强力督促落实。县委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县委督查事项,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整改工作调度会,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县纪委强化督导,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协调调度,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专班推进、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对在整改时限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整改措施,亲自督导推进;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县委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坚持好巩固好扩大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推动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作风不实,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国土、住建、规划部门在‘两违’治理上作为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机制创新。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县住建局、规划办、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地产中心等单位资源、职能,组建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县综合执法办、县市场中心筹备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合理划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职责,打造“大住建”、“大城管”机制,明确由县住建局全面负责“两违”治理工作,有效解决了“两违”治理工作中权责不明、多头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问题。县住建局坚持“每周一例会,半月一小节,阶段一总结”的办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治违工作有序有力。对顶风抢建、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建设坚决进行强制拆除。

二是集中拆除违建。按照“六个必拆”原则,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采取果断行动,予以拆除。今年以来,先后出动人员4000人次,对李老庄乡境内的一处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县城新华北街12间(面积800余平方米)违章简易房及附属设施、东城办事处王庄、庞庄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违法建设、槐店回族镇大王楼3000多平方米违法建设、县商务中心区13000多平方米“两违”建设、北关十字路口5000多平方米违法建设、县全民健身广场3000平米非法游乐设施等进行了集中拆除,打出了声威,震慑了“两违”,人民群众给予高度称赞。同时,县住建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查处“两违”建设96处,下发停工通知书59份,停电通知书17份,查封搅拌罐、手推车、电机、水泵等设备29件。目前,城区“两违”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秩序得到逐步规范。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坚持巡查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做好分类处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明责任,严格考核,结合全县“两违”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立健全“两违”治理各类规章制度,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两违”存量逐渐减少,增量控制为零,始终坚持“两违”治理的高压态势和常态化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避免“两违”死灰复燃和回潮反弹。

2.“公安、城管部门在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上作为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社会治安乱点多,盗抢案件频发”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集中严打。从2015年12月开始,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打“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专项行动,向盗窃“三车”犯罪、农村盗抢羊、牲畜、电器等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止目前,共摧毁6个盗抢犯罪团伙,抓获53名盗抢违法犯罪嫌疑人,侦破215起盗抢案件,使全县盗抢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0%以上。

二是开展综合治理。根据城区及农村地区盗抢案件发案状况,在城区确定5个治安乱点进行挂牌督办,启动治安乱点承包责任制,公安干警、巡防队员全天候进驻值守、巡逻防控,遏制了盗抢案件发案势头,盗抢案件发案率较治理前下降50%。在农村,选取留福镇、李老庄乡等偏远乡镇5个盗抢案件高发、地方宗族势力猖獗横行、基层组织瘫痪的行政村作为治安乱点,借助“一村一警”活动,派驻县公安局科级干部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组织整治工作队进村入驻,深挖犯罪线索,加强治安巡逻,建强基层组织,目前已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9人,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强力推进“大收戒”专项行动。针对因吸毒导致盗抢犯罪上升的趋势,在全县集中开展“大收戒”专项行动,目前已集中收戒171人。通过集中收戒吸毒人员,使城区盗抢案件特别是盗窃电动车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以上。

四是强化宣传震慑。2015年12月30日,县公安局组织武装押解盗抢犯罪嫌疑人公开指认现场;2016年元月,又组织公开处理盗抢犯罪嫌疑人暨退赃大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果,弘扬了正气、鼓舞了士气、震慑了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黑恶痞势力猖獗,恶意阻工、强装强卸、敲诈勒索等影响经济发展的情况比较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摸排调查。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建筑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等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摸排,全县公安机关共发现线索36条。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县公安机关对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各类案件,发现一起、深挖一起,打早打小,主动出击,震慑恶势力犯罪,净化沈丘投资环境。对前期在侦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大攻坚力度,充实专案力量,坚决除恶务尽。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7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8人。

三是强化执法服务。公安机关在县产业集聚区新设公安分局,向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派驻专职警力,增设警务室,维护施工建设秩序,保障企业及施工单位员工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治安、交警、特巡警等警种,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周边的治安巡逻防控力度,震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全县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得到明显净化。

(3)“市政管理问题突出。老城区脏乱差堵状况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城市管理机制改革。按照“大住建”、“大城管”管理体制要求,县委、县政府整合原综合执法办、县市场管理中心等工作职能,剥离县住建局市政、供水、供气、污水等管理职能,筹备组建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县城环卫、绿化、自来水、污水处理、天然气、垃圾处理、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三轮车管理、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城乡结合部道路整修、小街小巷道路新修及维护等工作,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解决了城市管理部门分散,职责不清、工作棚架的体制机制弊端。

二是综合整治占道经营。对城区主次干道特别是兆丰大道、颍河大道和东关、大闸、建行路口、槐园、县一高、县医院等部位加强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摆乱挂、乱搭乱建等行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北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交通堵塞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违章搭建的棚子800多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鱼池子4处,现在该路段交通顺畅、秩序良好。通过整治,共规范、取缔洗车场(点)12处,制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1200多起,拆除乱撑杆搭棚44个,查处违法搭建27户,清理建材占道65处。

三是全面清理户外广告。严格按照《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丘县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及时拆除破旧广告,按规格统一更换;店外不准设置小广告牌,发现一处,没收一处;对门店招牌、落地灯箱和过街商业横幅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对缺损、破旧以及不合时宜的广告画面进行整改;严格查处未批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广告设施;依法取缔流动广告宣传车运营;共取缔落地灯箱140个,拆除不规范广告67处。

四是全力做好道路维护和保洁工作。我们将城区清扫管理工作由简单承包工作机制改为路段负责制、质量检评制和服务跟踪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由每日“一天一清扫”提高到“一天一清扫两保洁”,将城区大小街道,沟渠及新区、产业集聚区,按照地域分界,划分4个网格,设定30个棋盘格,每组清扫保洁人员负责一个“棋格”上的全部管理和执法内容,30个棋盘之间无缝对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打造无缝隙管理平台。全面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无缝隙覆盖、全天候保洁、精细化管理,全面整治“脏、乱、差”,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干净整洁。城管局筹备组加强了对环卫工人的监督检查,在城区设置20个市容监督岗,定岗、定人、定职责;每天早晨天亮前,城区道路得到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除下雨天之外,每天夜间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洒水。同时按照有关标准不断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水平,调动广大环卫工人积极性,城区卫生面貌明显改善。

五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认真落实沿街门店包基础设施、包市容市貌、包交通秩序、包绿化美化、包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让广大市民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受益。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垃圾中转站80个,城区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到中转站,再由专业清运承包公司运输到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六是认真开展“两创建一整治”活动。为了建立解决老城区脏乱差堵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我县迎接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复验的要求,我们在城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两创建一整治”活动,全县动员,全民发动,大打一场城市管理攻坚战。目前,县四个班子成员到城区主要路段担任“路长”,100多家机关单位分包路段,每周五下午为义务劳动日,3000名干部职工到分包路段打扫卫生、清除小广告、规范车辆及行人文明过马路等。特别是加大了非法载客三轮车专项整治,县政府出台了《城区非法载客三轮车专项整治方案》,坚决取缔城区非法载客三轮车通行。从5月11日开始,抽调880名交通警察、城管队员和县直委局、乡镇(办事处)干部职工,由六名副县长带队,在城区划分六个工作区域,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在40个主要路口设置监督服务台,对非法营运、非法载人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查扣非法载客三轮车、四轮车3000多辆、教育违法人员8000多人,城内交通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给予高度称赞。下一步,我们将在集中人员突击整治一个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非法载客三轮车反弹。

3.“卫生、教育部门在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问题上作为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连续两年发生疫苗接种儿童亡、残事件”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疾控中心主任、县卫生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给予了停职处理,对有关乡镇卫生院长、防保站长、防疫员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是狠抓预防接种能力建设。全县先后投入500多万元加强了预防接种门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并增添了预防接种必备的电脑、冰箱等接种设施。目前,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面积均达到80—120平方米,且“五室”分开,接种设施基本满足接种工作需求。各乡镇卫生院均调配4-5名有资质、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县疾控中心分4期对各级各类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2015年共培训各级各类预防接种人员302人次,进一步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全县预防接种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建立奖惩问责工作机制。制订了全县预防接种工作常态化巡回督导检查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站副站长年度考核聘任制,出现问题,区别情况,同时问责。发现预防接种纠纷事件,院长、副站长、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行政责任和经济补偿责任。对卫生院的年度考核,实行预防接种工作“一票否决”。通过加强预防接种能力建设、狠抓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的实施,目前,我县的预防接种工作较省委对我县巡视前有了很大改观,省、市多次督导检查都对我们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最近,在全市召开的预防接种工作推进会上,我县作为先进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2)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县卫计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工作领导组,指导和监督医院采购工作。各医疗单位成立由院领导、医务人员等参加的采购领导组,集体管理药品等采购工作。同时,实行重大采购活动公示制度,并邀请上级纪检、审计部门参与和监督。实行转岗制度。实行医院分管采购领导、药库主任、采购办主任轮换转岗制,原则上分管同一科室、负责同一业务,连续不得超过两年。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加强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等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勤扯袖子、勤咬耳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目前已降价药品34个品规,平均降幅22.3%,减轻了群众医药费负担。

(3)“县中医院用地引发回汉纠纷群体事件”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调整了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由卫计委、中医院、民族宗教局、槐店回族镇党委政府、各坊清真寺阿訇以及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建立联合处置机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仅用10天时间,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4)“县教育主管部门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教育质量整体下滑,骨干教师和优质生源流失严重,高考升学率长期在低位徘徊”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教育主管部门及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强化促进教育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县教育体育局、乡镇中心校和各学校校长的考核,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限期抓好教师队伍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失责淘汰和转岗交流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拼搏精神、奉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整治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严禁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无故脱岗、私自外出代课、有偿补课、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对全县违反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记过25人,行政警告34人,诫勉谈话5人。通过整改和强化学习教育,全县教师队伍的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教育新风尚,营造了“讲正气、树师德、廉洁从教”的良好教育环境。

三是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强化教育教学指导。深入开展了“汉字工程”和“高效阅读”两项教学工程;大力推进加强中招和高招的两级备考工作,紧抓信息,做到科学备考。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打造高效课堂。按照《沈丘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学期末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严格考风考纪,确保监测结果客观、公正。严格兑现奖惩,让先进者精神上得鼓励,物质上得利益,政治上得进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教育督导,加强教学视导,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落实高、中招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强化各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责任意识,使学校班子和教师有压力、有动力,通过整改,教学管理得到加强,教学教研得到深化,督导视导力度得到彰显,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去年督导视导工作中共免除了22个不履行各项管理责任的中小学校长的职务,对61所小学校长亮了红牌、黄牌警告,为怠政、懒政者敲响了警钟。全县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99%、9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入毛学率达到91%;2015年中招考试全县500分以上考生有2418人,比2014年增加了400人;近三年,高招一本、二本上线率实现“三连增”,有5名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

四是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全县新建一批标准化幼儿园,目前已建成21所,另有7所正在建设中;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不断满足幼儿入园要求。对高中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高中学校向县城集中,努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投资3.5亿元的一高新校区投入使用,加大了对县二高、三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由于教育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办学条件的加快改善,优秀生源的流失数量明显减少。

4.“财政、审计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上作为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对近年来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和超范围现金支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排查,集中整顿,共查出不合规票据8起,并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在县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税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机关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共组织5期,培训人员380人,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法纪意识。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支出审批,强化县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报销单据的复核责任,凡不合规票据一律得报销入账,从源头上解决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和超范围现金支付问题。强化县审计部门对审计项目监督责任和对审计质量的主体责任,凡发现具备移送条件却不移送的审计项目,一律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审计项目终身负责制,用制度的“笼子”规范审计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尽量减少现金支付,对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付业务,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支付资金。

5.“科股长当权,‘中梗阻’现象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通报巡视反馈情况。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办)、县直单位负责人和一些与群众关系密切部门的科股长参加的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科股长当权,‘中梗阻’现象突出问题涉及到每个单位,县委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把解决此项问题摆上日程。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县委书记亲自召开全县党员科级干部及公安、民政、人社、国土、教育、财政等具有人权、财权、执法权、审批权的部门的科股长参加的廉政谈话会,县纪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直接通知到科股长;并组织全县公安、教育、国土等部门科股长、税务部门全体人员共320多人到本县廉政教育基地、项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参观,增强了科股长的廉洁意识、法纪意识。

三是查找科股长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在过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采取领导点、同事帮、相互提等方式,再次对科股长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找,重新评定风险等级。截止目前,全县共查找科股长廉政风险点2000多条,设置廉政风险警示牌500多个,有效提升了科股长的廉政自觉。

四是加强案件查处。对涉及“中梗阻”问题”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截止目前,查处涉及科股长案件36起,给予党政纪处理52人,诫勉谈话57人。初步形成了震慑。

五是试行热岗交流。在召开座谈会、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我县科股岗位任职年限实际,我们在县教体局开展了热岗交流试点工作,采取上下交流、横向交流的办法,已交流11人,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县委要求县人社部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在全县逐步推广。

(二)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超职数配备和缺职缺配并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政策,免去现职,保留职级待遇不变,消化解决超配的40名科级干部。

二是到村任职,担任村第一书记,消化解决超配的16名科级干部。

三是改任交流,超补缺,到龄退休,消化解决超配的12名科级干部。

四是缺配的158名科级干部,我们正在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采取公开选拔、组织考察等形式加以解决,5月底换届前将全部解决到位。

2.“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过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退借调工作人员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

二是纪检机关带头。县委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清退工作纪委要带头。县纪委先期无条件清退借调人员69人,为各单位做出了表率。

三是开展清退试点。鉴于借调人员90%来自教育系统,县委从借调人员较多、教师脱岗、私自放人问题突出的付井、老城两个乡镇入手,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织精干力量,集中1个月时间,重点对违规借调、脱岗、替岗、吃空响问题进行了查处,对两个乡镇的23名中小学校长给予党政纪处理,对84名擅自脱岗顶岗、违规借调问题的教师,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移交县教体局依规依纪处理,限期归校。

四是分期分类解决。依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2011年4月28日出台的《关于规范干部借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凡2011年4月28日前借调到县委各部委办、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暂留现借调单位工作;2011年4月28日以后,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备案的借调人员,暂留现借调单位工作;2011年4月28日以后,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备案私自借调人员或虽按《规定》要求审批备案但超出借调期限的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工作;除县委各部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外的其他单位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工作。今后,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沈发〔2015〕2号),建立了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制度,先后出台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考核细则和纪委(纪检组)绩效考评办法,下发了《沈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沈丘县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清单》、《沈丘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十项措施》、《沈丘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细则》,围绕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召开相关会议,会议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完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六步工作法(实打实报告、面对面汇报、硬碰硬质询、一对一点评、背靠背测评、点对点整改)”,通过现场挑刺找问题、公开承诺促整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支持纪委履职。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纪委(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排名列在党委副书记之后、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排名列在党组成员党政副职之后其他党组成员之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进一步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使工作力量向办案和监督倾斜,选优配齐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加大纪检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截至当前,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副书记都已调整到位,其中,调整、交流到重要领导岗位上的纪(工)委书记22名,副书记20名,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调整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2015年4月在浙江大学开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1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

六是严格监督考核。2015年12月,县委组织了对全县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进一步强化了考核结果在干部评优、提拔中的运用,听取了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2.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县纪委聚焦主业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理清责任边界。协助县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3个方面20项任务和纪委监督责任6项任务。出台《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沈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沈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沈丘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十项措施》,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纳入“四制”考核体系并加重权重。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出台县委书记对新任党政正职履行主体责任谈话、县纪委书记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谈话等十项措施。县委书记约谈县四个班子成员、乡科级正职20多人,县纪委班子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8人次,全县诫勉谈话395人次,夯实了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去年底共追究主体责任7起,组织处理7人;追究监督责任1起,组织处理1人。,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人数比去年明显提升。

(2)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划工作分工。严格执行乡镇纪委书记不得参与非纪检监察工作分工的要求,组织力量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督导落实,切实做到职能向主业回归、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

二是改革内设机构。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对县级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指导口径》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出台内设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加强执纪科室,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监督乡镇纪委严格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三是开展述责述廉。实行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2016年1月,全县76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进行了述职述责述廉。

(3)查办案件力度小,追究问责少,向下传导压力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查办案件摆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位置,有贪必惩,有腐必反,以查办案件新成效取信于民。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86件,结案186件,党政纪处分197人,涉及科级干部29人,线索移交司法机关12起。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起数是去年同期的2倍多。

二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了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主体责任1起,追究监督责任7起。如:我县查处了莲池镇鲁庄鲁某开设黑诊所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对莲池镇卫生院院长陈某、班子成员高某,县卫生局相关领导5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重大案件、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先后通报两批8人次。妥善处置网络舆情。2015年共处置网络舆情30多起,转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5起。今年以来,已通报两批5人次。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顶风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督查。出台了《沈丘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实施细则》,并狠抓落实,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7起,其中公车私用5起。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实行事前和事后“双报告”制度。执行《领导干部红白喜事操办管理办法》, 2015年全县79名科级以上干部向县纪委履行了婚丧喜庆事宜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手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案件2起。

三是持续深化“转创”活动。加大作风纪律督查暗访力度,开展督查暗访56次,通报单位96家,通报批评136人(次),党政纪处理18人,并公开通报。

移交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第五分组对沈丘县进行了巡视,现将巡视期间受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1)向沈丘县纪委交办和办理情况

向沈丘县纪委共交办151件,重件合并后121件,已办结101件,其中:移送审理16件(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撤销职务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2人);信访了结85件(谈话函询27件、了结58件);正在办理20件(一部分属立案后经批准延长了办案时间;一部分属在初核环节暂未结案)。

(2)向沈丘县政法委交办和办理情况

向沈丘县政法委共交办163件,重件合并后113件,已办结77件,息诉27件,正在办理9件。

(3)向沈丘县委组织部交办和办理情况

向沈丘县委组织部交办1件,已办结,停职2人。

(4)向沈丘县委群工部交办和办理情况

向沈丘县委群工部交办183件,经减核后(去重复反映及重复交办的29件)共154件案。其中:匿名41件;交办1件;反映有实质内容的有112件(已经办结的101件,新发生案件11件)。

三、持续整改及建立长效机制打算

虽然我县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点带面,丰富整改成果。以这次整改为动力和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满意度。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共沈丘县委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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