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本级巡察动态—整改】沈丘县教体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1 17:38 来源: 沈丘县纪委监委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8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教体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 2019年11月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成立领导小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成立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洋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中心校校长、局直学校校长为成员,李向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由党组成员牵头,以身作则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二、 明确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明确各责任部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牵头,各责任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建立整改责任体系。

三、 细化整改任务,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全县教育实际,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7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落实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没有落实、研究人事不严肃等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沈丘县教体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学习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二是严肃研究人事问题,对于越权调动的副科级干部和违规调配股级干部的问题,报告县委和组织部门同意,履行组织程序,下发了任免通知。出台了《局机关股室、中心校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层岗位交流秩序,稳定教育中层领导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中层领导的聘任制;三是对“希望之家”354名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分类处理;四是加强重大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各中心校对辖区内的个人注资的幼儿园进行摸底统计,对空心校未分流的校长,已由中心校全部分流到缺编学校任教。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沈丘县教体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学习制度的相关规定,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机关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3次,学习时间原则上定在周二或周五下午,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三是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内活动。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针对微信群过多过滥,舆情难以掌控等情况,经党组研究,解散党组群、中层群、局机关群以及局直学校和中心校的微信群,改由全局机关一个 “钉钉”工作群,同时制定工作群管理制度。六是加强监管,对信教教师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党组成员超编、分工不科学及私设科室,中层岗位交流不规范、局机关超编进人等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党组人数不再增加,根据现有党组成员情况,适当调整,健全基层党组织;二是出台多项配套文件,规范中层岗位、教师交流秩序;三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党组中心组学风不浓等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党课全体党员干部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纪委“四不准”和省纪委“十不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十不发”,会议“八不开”政策,对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再清查,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推动党组学习日常化、常态化,局党组成员坚持自学经常化,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三是对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工作疲沓、敷衍应付等问题,会议要求、会后督查,严肃处理违纪;四是治理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排查解散违规培训班,给予违反师德师风的5名教师政纪处分,落实师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日常监管责任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按照县政府确定的逐年召回公办教师原则,分批次进行召回,出台《沈丘县民办学校收费相关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要求支教的高中教师必须每周上足12节课时;二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扶贫工作不力的约谈7人,集体约谈10人,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的约谈1人,对违反工作纪律诫勉谈话2人,给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对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警告处分2人、记过处分1人;三是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教育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四是对2016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大清查,对2019年以来受处分人员进行一处分一归档,及时宣布违纪事实和处分依据;五是召开作风纪律整顿大会,提出整改措施,出台《县教体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纪律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病假人员监管力度。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有待加强等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情况专题会,持续开展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确保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二是开展日常监督,积极发挥纪检组“探头”作用,不定期对教体局机关、局二级机构、各局直属学校、各中心校开展督查检查,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三是对学生营养餐、师德师风、校园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加强“四种形态”运用,密切关注和监督检查 “脱贫攻坚”、“以案促改”、“干部作风大整顿”等工作开展情况,下达建议提醒函;五是抓好问责,坚持“一案双查”,重点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七)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在巡查整改方面存在的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以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做出如下整改:一是针对范营一中周转房施工进度缓慢问题,教体局已依法起诉中标企业,目前该项目外墙漆也完工,已处于收尾阶段。二是制定《教师调动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教师流动秩序,稳定教师队伍,2019年新招聘教师已经全部分配到缺编乡镇工作,并规定不满三年不得调动,所有新招聘教师均已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全县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局彻底取缔了校门外流动摊点和“三无”食品、加强了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师生安全。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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