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9-26 17:54 来源: 商水县纪委监委

9月份以来,商水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固墙镇徐屯村支部书记徐清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徐清理在任固墙镇徐屯村支部书记期间,许四毛任固墙镇徐屯村文书, 2008年6月,徐清理、许四毛合谋采取伪造徐屯行政村小学建校债务的方式,套取国家普九化债资金1450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至2016年,徐清理在明知村民徐某某、许某某、等8人不符合危房尽管造申报条件,而以其名义申报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00800元。2009年至2018年间,许四毛以许某1、许某2、许某3等13名村民的名义申报低保,骗取低保金共计137388.2元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许四毛按照支部书记徐清理的安排,挪用低保金4500元用于发放站岗放哨人员补助。2014年,徐清理、许四毛以同样的方法挪用低保金10600元发放当年站岗放哨人员补助。徐清理、许四毛乱作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侵害了群众利益,两人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相关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新城街道办事处马口行政村驻村干部刘周乱作为问题。

刘周任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马口行政村驻村干部期间, 2018年8月,在商水县纬一路西扩拆迁过程中,明知马口行政村村民李某某占用集体坑塘建房属违法建筑,不符合宅基地拆迁补偿条件的情况下,为多获得拆迁补偿款,伙同马口行政村村主任符连庄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李某某违法占地上报为合法宅基地,骗取拆迁补偿款37.0764万元,刘周分得7.6万元,符连庄分得6.2万元。2018年8月,在商水县纬一路西扩拆迁过程中,明知马口行政村村民沈某某在集体分配的菜地和集体土地上建房属违法建筑,不符合宅基地拆迁补偿条件的情况下,为多获得拆迁补偿款,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沈某某的违法占地上报为合法宅基地,骗取拆迁补偿款47.4068万元,刘周分得7.5万元。2018年底,在隆达电厂铁路专线征地项目拆迁过程中,明知该项目占用的马口行政村5.22亩耕地中的3.72亩以前己经征收,仍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上报重复征收的土地,骗取补偿款33.1455万元,刘周个人非法占有9.403万元。2018年9月,在南干渠三角公园征地补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9.5万元。刘周、符连庄乱作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刘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符连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问题移送司法相前处理。

3、黄寨镇王老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富安乱作为问题。

王富安在任黄寨镇王老行政村支部书记期间,经村两委研究,2004年—2017年,以王富安名义套取村集体土地粮食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共计22673.28元;2018年,以村民雷友敬名义套取村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2324.07元,共计违规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4997.35元。王富安乱作为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张明乡大连行政村村主任连国旗乱作为问题。

2015年10月至今,连国旗在任大连行政村村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以其亲属的名义办理低保,领取低保款7860元,后用于支付大连行政村所在工作点旋耕机费用;收取村集体坑塘承包款1500元,未入账目,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务开支。连国旗乱作为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连行政村支部书记连四学乱作为问题。

2015年至2017年,连四学在主持大连行政村村委工作及任支部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为4户村民办理低保,领取低保款7956元后,用于支付旋耕机费用和村修路占地青苗补偿款; 2015年至2018年,连四学在主持大连行政村工作、任支部书记,收取村集体坑塘承包款4300元,未入账目,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里购买喇叭、扩音器材1300元,支付麦秋两季防火旋耕机费用3000元。连四学乱作为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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