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中共商水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2023-04-26 16:35 来源: 商水县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商水县平店乡半河桥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刘国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9月,刘国庆任平店乡半河桥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村民张某平为其孙女张某某入户口时,违规收受其好处费1000元。刘国庆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10月19日,经商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庆严重警告处分。
二、商水县胡吉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田国仕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9月,田国仕任胡吉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期间,违规将个人因私事产生的2200元燃油费在单位报销。田国仕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7月5日,经商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国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商水县舒庄乡胡庄村原支部书记胡奇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胡奇峰任舒庄乡胡庄村支部书记期间,用村办公经费违规吃喝招待共计8694元。胡奇峰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9月22日,经中共舒庄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奇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各级党组织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商水县纪委监委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规矩意识,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五一、端午假期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扛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之风、奢靡之风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善向上,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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