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太康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08-10 09:06 来源: 太康县纪委监委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太康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0日)

何明照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太康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国生同志结合河南实际,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良好开局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曲孝丽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从7个方面回顾全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8个方面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刘继标同志在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对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吴刚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刚才,王国玺同志就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对做好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强化政治监督,以更严的措施服务中心大局。一方面,闻令而动,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和4个巡回检查组,围绕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45起,党纪政务处分63人,组织处理9人,诫勉谈话27人,通报批评151人。另一方面,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整改监督。制定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精准追责问责,以监督工作的快速跟进倒逼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共开展组织谈话19人,发现问题线索10个,组织处理7人,党纪处分2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

(二)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专班,建立了“遍访普查+重点督导+通报问责”工作机制,创新设计了《入户走访登记表》《入户走访调查问卷》和《扶贫惠民政策摘编》,对未脱贫户进行“小网格、大走访”,做到全覆盖。明确202名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担任网格员,对贫困群众进行遍访,查找并解决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走访2.4万人次,发现问题68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下发《问题反馈意见书》14个,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1人,通报曝光5起18人。2020年7月14日,时任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到我县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充分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三)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重要节点必查、平时不定期抽查的原则,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2020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党纪政务处分22人,诫勉谈话7人,组织处理40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4人。

(四)助力扫黑除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下发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优先研判处置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共接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市纪委扫黑办转办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1件,现已全部办结。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4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3人,查处工作推进不力3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0份、以案促改通知书9份。

(五)抓好四项措施,遏制信访问题增量。一是压实信访举报责任。组建成立信访举报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太康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减存量、遏增量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大接访活动,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访、委机关干部轮流接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处理初信初访制度。三是解决信访举报难题。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围绕脱贫攻坚、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开展重信重访问题“双月清零”活动。四是规范信访举报流程。充分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对信访件进行受理、分流、反馈、监督、汇总和分析,确保处置规范、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建立信访工作预警机制,健全催办督办机制,对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全程跟踪问效。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6件次,同比下降50.2%;重复信访举报67件次,同比下降73.7%,我县信访量下降比例位居全市第一位。

(六)强化标本兼治,高质量推进以案促改。制定了《太康县打造以案促改先进县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分层级分领域精选6起本县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拍摄了警示教育专题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使县乡村三级干部改有参照、行有所鉴。以案发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并向教育、人社等13个重点领域延伸,分领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将以案促改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对乡科级干部进行培训,推动以案促改规范开展。县融媒体中心对36家单位“一把手”逐一访谈,广泛宣传,营造了以案促改的浓厚氛围。2020年,县纪委监委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82份,各级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76场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到3.8万人次,1075人主动说明问题,上缴违规资金824.5万元。

(七)打击诬告陷害,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制定了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打击诬告陷害工作领导小组,与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打击诬告陷害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澄清正名保护干部,树立抵制歪风邪气、激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共排查异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8件,打击诬告陷害4件并移送公安机关,澄清正名2件。

(八)深化村居整治,推动解决基层重点难点问题。2020年,围绕脱贫攻坚任务重、村“三委”班子不健全、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工作组分三批次分别进驻了10个行政村(社区)。共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129.6万元,帮助收回村集体资产25.3万元、村集体土地46亩,整顿村“三委”班子8个,调整村“三委”班子人员43人。共排查问题线索139条,党纪政务处分62人,司法处理115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56件。

(九)保持高压惩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理念,严格办案程序,不断提升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5件,立案264件,党纪政务处分304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干部20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5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处理总人数的59.2%、30.5%、5.8%、4.5%。

(十)强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创新实施了“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制度”“清风巡察监督员制度”和“党员干部干扰巡察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对县产业集聚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帮助3家企业配齐建强了党组织,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问题10个,为企业协调发展资金5000余万元,扫除企业发展障碍,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了第九轮至第十二轮巡察,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县直单位、乡镇和村居全覆盖。对市委和县委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5次集中督导,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落差,部分“一把手”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腐败存量不小,增量仍在发生,特别是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未彻底解决;重要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禁而未绝。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监督的内涵理解不深,监督能力不强;有的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不亮;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约束不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指导原则是: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早”和“小”上下功夫;坚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一)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贯通起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和要求,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问责机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到位。严肃换届纪律。建立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尽责、负责。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对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诬告陷害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保障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二)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零容忍惩治腐败,强化“不敢”。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问题。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供销系统、工程建设、招投标、医保资金、基层财政资金等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守安全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守住“双零”“双安全”目标。突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不能”。深化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不想”。通过发掘典型案例,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聚焦扶贫民生、医疗社保、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和政法、人防、供销等系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时、关键处、关键人、关键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三公经费”检查制度化、日常检查常态化,定期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注重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综合运用督办、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作用,突出整治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监督。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巩固“四个不摘”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资金浪费、贪污挪用等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司法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深化重点村居集中整治。保持恒心和定力,按照“十步工作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治、建”一体推进。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整治,对突出个性问题重点整治,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城乡结合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2019年、2020年已经完成集中整治的村居开展“回头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检举控告中的突出问题。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推动基层规范受理、办理检举控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分级受理工作机制,迅速受理、及时移送,高效办理、解决到位。继续实行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规范检查督办,压实首办责任,切实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隐患消除在基层。

(五)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规范提升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提高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在巡察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整改意识,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坚持巡察反馈、移交和整改公开等机制,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及早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系统总结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紧紧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县委重大工作安排,研究提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建议。

(六)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提升监督效能。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落地。统筹监督力量,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线索处置等方式,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发放、集体资产管理等村级事务的监督检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结果,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监督“关键少数”。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共享,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七)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点问题。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补齐派驻机构改革短板。落实派驻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办法,细化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完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措施使用程序,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统筹派驻、巡察、乡镇纪检监察、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力量,防止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启动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做表率。通过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政治忠诚、纪法严明、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开展模拟办案,强化实战练兵,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强化多岗位历练,统筹推进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巡察干部轮岗交流。加强纪律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持续抓好系统内以案促改。做好省、市纪委监委内部监督调研“后半篇文章”,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长治长效。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定期听取意见建议、接收情况问题。加大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

同志们,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不懈奋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 太康县纪委监委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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