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对刘保全、郑清然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通报

2021-10-24 16:40 来源: 太康县纪委监委

近期,我县查处了两起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太康县马头镇陈集行政村原文书刘保全、原支部书记郑清然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刘保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6年1月,刘保全在未召开两委会研究的情况下,为其妻子张秀芝私自办理了一个低保,并享受 2016年1季度至2017年3季度低保待遇2670元(已退还),违反群众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3月31日,经乡纪委研究报乡党委同意,给予刘保全党内警告处分。

郑清然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郑清然把关不严,以致胡远忠同时享受2018年第二季度低保五保待遇(其低保待遇已退回 924元),杨素勤同时享受2016年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待遇(其城市低保待遇已退回1677元),陈太钦同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和六改一增补助资金1000元(其六改一增已退回1000元),属违反工作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中共马头镇纪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2021年3月31日,给予郑清然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问题的查处通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 太康县纪委监委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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