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对4起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

2021-10-24 16:48 来源: 太康县纪委监委

太康县马头镇大吴行政村支部书记违反工作纪律

吴新会在任大吴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把关不严,造成已故人员仍享受惠民政策,1.重度残疾人李美勤2019年8月死亡,2019年4季度至2020年1季度仍享受护理补贴180元;2.90-99岁老人梁秀荣、吴开昌、周照兰分别于2017年3月、2015年12月、2019年1月死亡,仍分别享受2017年2季度至2018年2季度600元、2016年1季度至2019年2季度900元、2019年2季度高龄补贴600元;违反了工作纪律。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能够及时整改,并积极协调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所得,2021年6月1日,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新会诫勉谈话。

太康县马头镇丁庄行政村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

2016年丁泽文在任马头镇丁庄行政村村委委员期间,为其妻子王玉英办理一个城镇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22980元。丁泽文作为马头镇丁庄行政村村委委员,违反了群众纪律,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并及时退回违规所得,2021年6月1日,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丁泽文诫勉谈话。

太康县马头镇湾子桥行政村支部书记违反工作纪律

2017年,张焕珍在任湾子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把关不严,违规在张太领递交的危房改造申请表上签字,致使非贫困户张太领以贫困户身份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张焕珍在任湾子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了工作纪律。鉴于其能够及时整改,并积极协调张太领退回8000元违规所得资金,认错态度较好,2021年6月1日,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焕珍诫勉谈话。

太康县马头镇李伯敬行政村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

2016年李治家在任马头镇李伯敬行政村村委委员期间,为其妻子祖翠灵办理一个城镇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8000元。李治家作为马头镇李伯敬行政村村委委员,违反了群众纪律,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并及时退回违规所得,2021年6月1日,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治家诫勉谈话。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认识到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的必要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改进作风、真抓实干、知责善为,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对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责任编辑: 太康县纪委监委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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