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王集乡焦堂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在伦被开除党籍
2020-11-02 16:53 来源:
太康县纪委监委
日前,太康县纪委监委对王集乡焦堂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在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王在伦存在以下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王在伦身为党员干部,利用担任支部书记的便利条件,贪污焦堂行政村办公经费、“普九”债务清偿款、S326省道占地补偿款和农村低保金,共计87199.4元,涉嫌贪污犯罪。
王在伦身为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2016)、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在伦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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