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委各巡察组集中反馈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
根据太康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2月5日,县委派出8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改革办、县委网信办、县委党校、县委党史办、县产业集聚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志办、县市场发展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人民医院、县一高等17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同时对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等3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根据工作要求,2021年2月8日至10日,太康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了20家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被巡察单位的班子成员及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太康县委巡察机构有关人员组织被巡察单位参会人员对巡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巡察后问卷评估,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现场签收。
各巡察组组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巡察情况,分别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太康县委巡察机构有关同志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听取第十二轮巡察汇报时的意见,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抓稳整改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做到开门整改、长效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扫清障碍、提振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