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3-20 09:00 来源: 太康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在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中,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反馈的四方面问题 24 项问题,细化分解为 28 个具体问题,提出了 69 条整改措施。截至 2024 年9月9日,巡察反馈的 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依然薄弱

1.整改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对新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对照《条例》要求压实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间安排,县医保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整改成果运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当前医疗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分片区开展实地督导,强化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高效解决。二是结合当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3.整改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针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国家飞检发现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加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局党组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局党组利用“第一议题”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学习。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四是结合《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成立了督导工作专班,建立督导问题台账,结合市、县“群腐”线索,组织开展医保领域专项治理。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理论学习。集中整改期内,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二是坚持学习理论和医保工作相结合,“第一议题”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并做好学习记录。集中整改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论述及相关内容2次。

2.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和培训会议,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强化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二是对述职述廉报告质量严格把关,对个别党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进行重新撰写。三是加强单位网评员队伍,保证单位网评员数量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10%。四是加强对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的审核把关,对发布到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进行仔细审核。

3.破解新时期医保工作面临的矛盾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了对各乡镇政府城乡居民参保征缴考核方案,明确各乡镇的筹资任务和目标,强化城乡居民筹资政府主导责任。二是调整了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范围,由原来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使用,调整为参保居民可在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使用门诊统筹。三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利用道情小戏《戏说参保》《“码”上就医》和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医保政策的好处和筹资标准的合理性,提高了居民的参保政策知晓度和参保意愿。

4.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城镇职工医保中心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的《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今后严格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二是及时跟进学习国家、省、市医保部门最新文件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错误发生。

5.探索新形势下医保工作的思路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智能场景应用工作推进会,督促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筹资金逐步实施智能场景应用,对有条件进行智能场景应用实施情况加大监督处置力度。二是推动太康县人民医院、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康县中医院等医疗集团牵头医院率先实施智能场景应用,在全县智能场景应用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截至2024年10月份,周口永兴医院、太康县益康医药连锁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十九分店、河南同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和堂七店、太康县豫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豫康15店已安装使用;太康县人民医院、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康县中医院已经和供应商签订了合同正在施工进行中。

6.对医保医师管理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县医保医师信息库,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加强对医保医(药)师的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对6家医药机构23名医保医师进行扣减积分处理并计入信息库。二是对存在问题的2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集中约谈,强化对全县所有定点药店开展专项整治。

(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盲目乐观。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并制定了医保局党组班子和各股室、中心廉政风险点。按照太康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清单抓好执行落实。

2.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认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太康县新增医保定点政策培训会,认真学习了《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二是为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经办工作,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建立了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和信息技术人员构成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专家库。

3.医保定点机构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合规经营意识。二是成立定点零售药店整治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重点对医师挂证、药师不在岗、处方不规范、价签标示不明显等违规经营现象进行查处。

4.医保中心审核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2021—2023年职工医保中心审核发现职工医保定点医疗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属于一般违规行为,已严格按照太康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拒付。二是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已进一步完善审核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医保中心审核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要求,意外伤害患者在报销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医疗集团和医保中心不再调查,直接报销。四是研究制定了太康县城乡居民外伤调查流程及工作职责和城乡居民参保住院患者外伤投诉案件登记表。有人举报或者经过其他途径得知参保患者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支付的,由医保中心或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入村入户调查走访,证实情况属实的,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对于拒不退回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基金监管尚需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政监管,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补位,指定专人负责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接。二是加强协同监管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欺诈骗保案件线索,落实行刑衔接和刑纪衔接,强化震慑效应。

6.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村进行调研,了解医保服务实际情况和需求,现场解决指导基层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简化了慢性病办理流程,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网上申报办理。三是加强了慢病卡政策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栏、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慢病卡的办理流程和报销政策。四是制定了规范转诊转院制度,优化城乡居民转诊流程,简化审核环节、提高审核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和证明材料,提高转诊的便利性。五是充分利用了医保信息化平台及河南医保小程序,引导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线上申请和审核,方便群众办理。

7.门诊特定药品和重特大疾病用药管理尚需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门诊重特大疾病及门诊特定药品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备案时限及就医流程。二是加强了特药医师的确认和管理,严格要求定点药店遵守执业药师在岗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基金监管股和两个中心按照工作计划对“双通道”药店及部分慢病定点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8.村级统筹结算报销时断时续。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于部分行政村卫生室因村医年龄大、不会操作电脑,无法为参保群众提供门诊报销服务,主动申请关停了医保保险端口。二是医保局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入村对定点村卫生室村医进行培训指导。三是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宣传图画、发放宣传单、医保政策宣传栏开展了门诊统筹政策宣传,向村民宣传村级统筹结算报销的比例和流程,提高了村民的政策知晓度;增强了诊所医生对结算报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9.机关行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2年6月后不再使用太医保监字和太医保稽字文号。二是对2022年太医保监字1-6号、8号、9号文已进行重新调整规范印发;已落实发文审校机制,对重要文件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印发。加强对单位公文印发管理,避免印刷错误发生。三是已对2022年6月下发的太医保监字〔2022〕7号文件进行废止。

(四)基层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落实“三重一大”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印发《中共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大额资金使用需在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明确。党组会上研究事项具体情况已进行详细记录。二是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已明确由专人负责,保证了会议记录的完整、规范。

2.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中共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以党组文件形式进行印发;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议事原则,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党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对党组成员发表意见情况进行逐一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完整。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9日按照方案和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查找个性问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着重开展了相互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单位文件、材料分级审核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由分管副局长带头对局机关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机关支部委员会召开时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做好学习记录。

4.业务能力和担当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制定了太康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学习计划,并于2024年7月12日、8月9日分别组织了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

5.班子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乡镇卫生院主管医保工作副职参加的“4234”模式推进会,印发了《解决群众家门口医保报销难问题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完善“4234”工作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巩固“4234”工作成效。二是加强了乡村医保“4234”模式落实情况督导,积极推动了村卫生室“41234”档案及时更新、规范管理。

6.推动建立协作机制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履行好医保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沟通协调。二是加大部门合作,强化联合执法,根据职责进行案件移交,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党组政治站位不高,个别整改措施还不够精准,建立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县医保局党组将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持续整改阶段工作,对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推动落实并加强整改成果运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讲话内容,坚持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中去。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24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医保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与医疗保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医疗领域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和满意度,让整改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4-7733252。

责任编辑: 太康县纪委监委网站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太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康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