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项城市三店镇大丁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丁运来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丁运来在担任三店镇大丁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该村2020年卖宅基地收入80000元和卖河道清淤泥土收入3890元纳入镇“三资”管理账户,而是直接用于账外支出。2024年5月,丁运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项城市郑郭镇侯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侯天岭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侯天岭在担任郑郭镇侯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也未向群众公示,直接将侯庄行政村光伏发电收益用于村务和公益性岗位支出,将从村“三资”账户中支取的124600元乡贤捐款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将从村“三资”账户中支取的87924元扶贫大棚款直接用于扶贫温室大棚配套工程等支出。合并其它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5月,侯天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项城市永丰镇大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高余强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克扣群众占地补偿款问题。项城市永丰镇大靳行政村支部书记高余强,未将收取林场地租金共计9000元纳入镇“三资”账户,用于账外开支;未将本应发给群众的占地补偿款900元用于该村农田水利建设雇佣挖掘机的费用。2024年5月,高余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揽镜自照、反思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克己奉公、为民奉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扛稳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