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纪委关于对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2023-04-14 08:15 来源:
项城市纪委监委
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项城市秣陵镇陶湾行政村支部书记赵庆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赵庆元在担任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秣陵镇陶湾行政村支部书记期间,未经村民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擅自为该村村民低保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自2014年7月至2017年11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款3644元。2022年12月29日,中共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赵庆元党内警告处分。
2.项城市新桥镇土楼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刘高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至2017年,项城市新桥镇土楼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刘高隆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赵树林等6人办理低保,致使其6名村民自2014年至2018年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22344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2月27日,中共项城市新桥镇纪委给予刘高隆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严守纪律规矩,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力祛作风建设沉疴顽疾,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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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