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纪委监委关于1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5-04-30 08:52 来源:
项城市纪委监委
为了强化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警示震慑,切实树立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项城市纪委监委现将1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赵某某寻衅滋事案。赵某某,男,汉族,项城市范集镇杨庄行政村人,因不服法院判决,多次上访,2017年12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2022年9月至2025年2月,赵某某在抖音上发布20余条视频,反映范集镇原党委书记赵某某伙同派出所原所长吴某串通公检法,捏造事实,使用100种方法对其刑事拘留等内容。经查,赵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4日,项城市公安局对赵某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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