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廉洁提醒|追思守正气 万物皆清明
2025-04-02 18:31 来源:
项城市纪委监委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为锲而不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项城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文明人”,让清明节更“清明”。
清明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新风尚,带头廉洁自律,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游玩;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严禁值班值守期间脱岗、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作风建设无小事,监督执纪无假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引导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以及不文明祭扫等“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确保清明期间更“清明”。
项城市纪委监委
202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
项城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