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32项,已整改到位31项,1项正在持续整改中,整改完成率为96.9 %;建章立制18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委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彻底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局上下认真对照巡巡察反馈意见,勇于担当、较真碰硬,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聚焦问题,不折不扣、不留死角抓好全面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我局专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拟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措施,确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落实,全面整改。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主动认领。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对整改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出实招、下实功,做到立即整改、持续推进,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完不成整改的,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局党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委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把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下来,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改进提升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以推进工作的新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二、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主动。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单位只组织2次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专家解读、讲党课、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4月14日,邀请市委党校马华斌主任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全体人员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6月26日,局长王新领以《勇担当 善作为 努力奋进新时代》为题,为全局人员讲党课;坚持自我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丰富理论素养,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全体人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讲座内容,结合工作职责,撰写了心得体会,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本职工作的成效。7月31日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二十大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专题,学习研讨交流。
整改已完成。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不全面。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讲话内容未进行学习传达。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局党委已于7月10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讲话内容。二是建立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会及全体人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已完成。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第一议题学习存在形式化,2021年1月15日、1月18日、2月23日在第一议题学习时,只有学习标题,没有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将2021年1月15日、1月18日、2月23日在第一议题学习记录进行完善,并将学习内容再次发给班子成员进行自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方式、学习程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增强学习的时效性。
整改已完成。
2.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不到位。应急局党委对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认识不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滞后,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不扎实。
(1)应急救援力量不足。应急救援中心编制70名,现有人员45名,从事应急救援一线人员32人,32人中年龄50岁以上人员14人,占比44%。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要求,已向市人社局和编委申请招聘专业救援技术人员,提高我市救援队伍专业性。二是整合我市应急蓝天救援队和项城神鹰救援队社会救援队伍,引导民间救援队伍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转型,不断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
持续整改中。
(2)应急救援人员能力不足。应急救援队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救援能力不足,不利于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5月10日下午,在海事码头举行了2023年应急抢险综合演练。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共290人参加此次演练,此次演练,全面演练了巡堤查险、管涌抢险、漏洞裂缝渗水抢险、排涝车排涝抢险、水上救生等防汛工作各个环节,检验了我市应急救援联调联战指挥体系和协同能力,进一步提高防汛应急救援救灾实战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优势和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专业优势,建立健消防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调、联战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质量和时效性。
整改已完成。
(3)安全管理基层力量薄弱。乡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不稳定、更换快,每年有30%的人员转岗,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配齐配足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目前各镇街应急办至少配备了3名成员,花园、水寨街道均已配备了5名成员,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五月份以来,共组织镇办分管副职及应急办主任培训9次,参训人员1400余人,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
整改已完成。
(4)救援物资管理不到位。对物资状况掌握不清不透,执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不严格,物资保管、维护、出入库等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仓库管理人员到周口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培训学习,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救援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对救援物资进行盘点,清楚掌握现有物资状况,做好明细出入库管理,做好物资保管、维护工作。三是完善局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进行管理。
整改已完成。
(5)出借物资管理不严。出库借条没有领导签字,出借后应收回的未及时收回,不能收回的没有进行报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对所有出借物资进行收回盘点,不能收回的进行了报损。二是组织仓库管理人员到周口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培训学习,严格落实仓库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完善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完善仓库出入台账,无领导签字盖章不准出借物资,把好物资出库关。
整改已完成。
3.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有差距。
(1)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0 年以来,党委会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已于8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局机关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是建立局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全面提高局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整改已完成。
(2)依法行政存在短板,法律顾问作用没有发挥。自2022年6月聘用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以来,无律师聘用合同,无律师开展工作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王新领同志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可聘为公职律师,聘用相关材料已递交司法局,目前正在走公职律师程序;二是今后在行政执法、重大事项、重大合同、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整改已完成。
(3)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案卷文书记录内容填写不规范,2022年度办理的22份行政处罚案卷均存在立案、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结案审批表中的审核意见、审批意见未签署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对2022年度办理的22份行政处罚案卷签署意见,已将案卷文书记录内容进行完善。二是8月22日,在二楼会议室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去,在执法检查中要依法行政,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为加强相关人员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和掌握情况,组织了新《行政处罚法》的测试。三是在日常的工作中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开展对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互查审核,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四是经研究,成立了项城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整改已完成。
4.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重点工作有短板。
(1)文明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经实地查看,发现所分包的百家苑小区在文明创建工作中仍存在车棚未建设、车位标线未划等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按照建设标准和百家苑小区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划尽划,安装非机动车车棚。
整改已完成。
(2)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做得不实。班子成员平时深入基层少,只在上级检查时下乡,不检查就不下乡,未能做到常态化。
整改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所有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深入帮扶户,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驻村工作队持续深入细致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帮扶职责,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整改已完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够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
(1)日常廉政谈话流于形式。2020 年以来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被谈话人只有签名,均未写意见;别个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班子成员已将廉政谈话记录进行完善。二是8月23日局党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修订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整改已完成。
(2)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力。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处分情况未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相关规定,将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处分情况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进行通报,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底线。二是每月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并通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廉政意识。8月1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9月5日,组织开展党纪教育警示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建立局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整改已完成。
(3)以案促改工作存在应付。2022年2月10日组织学习《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学习简报时间是2022年2月7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将学习简报时间修改为2022年2月10日。二是围绕张海山典型违纪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班子成员撰写了心得体会,以案为鉴,查找自身不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三是8月14日,组织全体人员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并撰写心得体会,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整改已完成。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责任意识弱化。
(1)公文印发不严谨。2022年4月7日印发项应急(2022)18号文件,而2022年4月22日印发项应急(2022)16号文件,存在文号顺序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将项应急(2022)18号文件、项应急(2022)16号文件进行重新编号。二是建立《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公文管理制度》,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发文严格按照承办科室拟文、分管领导审定、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印制、承办科室发送处理等程序办理,加强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机关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
整改已完成。
(2)存在“一号双文”现象。印发的《关于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项城市相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均使用项应急(2021)18号同一文号。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将两个文件的文号进行重新排号。二是落实《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公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制度、发文程序办理,从严审核公文的格式、内容、程序,严把公文审核关。
整改已完成。
(3)学习简报照抄照搬。2022年7月1日机关党支部讲党课内容与2021年7月2日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党课简报内容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已将两次党支部书记党课简报进行修改。二是对信息写作小组成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写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写作水平,目前已对信息写作人员集中培训4次;三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从起草人员到分管副职、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提升信息质量。建立《项城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规定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已完成。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规矩意识树的不牢。
(1)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二是建立《项城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作行为。
整改已完成。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建立《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时间以及租用社会车辆等进行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整改已完成。
(3)违反财经纪律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8月21日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加强全体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学习和培训,熟悉票据整理各项要素,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好财务人员把关作用,完善各种票据信息。二是建立《项城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加强财务管理。
整改已完成。
(4)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统计我局现有固定资产,对及时登记、变更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变更。二是建立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整改已完成。
4.“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规范。2022年8月23日,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无提议人,未逐人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以来,局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提议人提议、党委班子逐个发表意见的程序进行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整改已完成。
5.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实。
(1)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中共周口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二是细化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培训,要求全体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建立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卡使用相关规定,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督管理。
整改已完成。
(2)未对巡视巡察整改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局党委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果未及时通报,干部职工对整改结果不了解。
整改情况:已将省委巡视“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果在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应急抢险综合救援中心公示栏中张贴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整改已完成。
(三)组织建设基础薄弱,组织生活存在偏差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应急管理局党委在2022年班子成员分工时,没有明确党建工作具体分管领导。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高新华分管党建工作。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列为局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7月10日召开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思路、进展动态、工作成效和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整改已完成。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存在偏差。
(1)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进行完善,二是建立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由高新华同志联系指导局机关党支部,贾永立同志联系指导综合救援中心党支部,指导支部开展工作,加强支部建设。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将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高标准、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四是完善局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整改已完成。
(2)党支部精准管理手册记录不规范。2020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没有党员签到名单,2022年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多次重复使用相同2张照片。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对2020年、2022年党支部精准管理书册记录信息进行重新审查,未按要求进行记录的,要求党支部书记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规范。二是市委巡察以来,党支部召开会议,全体党员必须签到,并将签到表、会议记录等资料完整保存。
整改已完成。
(3)开展党员活动流于形式。2022 年度对党员贾永立未进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没有按照“六有”要求落实,无实施方案和党员签到表。
整改情况:一是本年度将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书记履职报告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按照“六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有图像资料、有党员签到表。三是建立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支部及其成员的党建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
整改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项城市建设路市纪委监委五楼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邮箱:xcsxcbdck1@163.com。
中共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